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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落实皖江城市带 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来源:《证券时报》
2010年03月25日11:09
  国家发改委昨日下发《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通知称,加快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全国范围形成更加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皖江城市带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发展区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辐射最接近的区域,具有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要素成本较低、产业基础和配套能力较好等综合优势。

  发改委表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要继续加强与安徽省的合作,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结合《规划》的实施,引导和支持本地产业向示范区有序转移,加快推进自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此外,发改委还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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