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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年报披露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领取高薪并减持股份套利情况引起社会关注。
反对者提出,金融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利润并非由管理者所创,高薪、高持股和减持股份套利现象必须遏制。
现象: 银行高管减持股份套现 宁波银行3月公布2009年年报
,内容包括:副行长邱少众薪酬616万元。从现有情况看,邱少众有望再度摘下2009年度“浙江打工皇帝”桂冠。
除邱少众,这家银行10名高管去年薪酬超过百万元,在浙江上市企业中“百万富翁密度最高”。年报披露:董事长陆华裕年薪176万元,副行长俞凤英167万元;董事会秘书杨晨115万元,监事会主席张辉158万元,财务负责人罗维开149.7万元,职工监事王力行115万元,副行长罗孟波149.7万元。
这些高管持有宁波银行股份,而减持股份是他们资产增值的最主要途径。年报披露,8名高管去年集体减持大量股票:董事长陆华裕减持100万股,如以去年8月一宗25万股的成交价为每股11.68元计算,套现超过1100万元;副行长俞凤英减持90万股;已离职副行长陈雪峰减持数量最高,大约130万股。
质疑: 垄断企业“老总”权力致富? 宁波银行公布这些数据后,引起网民热议。
网民“堂堂丁”说,企业上市是为了进一步发展,不应该成为高管们的“提钞机”!
杭州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发问:垄断行业内“老总”一夜暴富,是个人能力致富还是权力致富?
凤凰网一位网民说,与制造业不同,银行业发展是靠国家信誉担保,有财政支撑,盈利水平不是靠管理者能力,高薪报酬是对社会分配制度改革的讽刺。
网民周英杰认为,国企和上市企业高管的薪酬应该有“度”。多数国民和上市企业职工难以平和理性地接受高管的“天价年薪”。在尊重市场规律前提下,兼顾效率与公平,限制上市企业高管的薪酬十分必要。
2009年1月,财政部公布实施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上市金融机构高管的税前年薪上限为280万元。但是,这一规定对股份制银行高管没有约束力。
网民马红漫认为,根本解决办法应该是行业系统改革,让高管们的高薪“名副其实”。他建议,我国金融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摒弃垄断格局;银行高管可以象高校改革一样“去行政化”。这样,银行业发展可望健康有序。新闻晨报 (来源:东方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