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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对高价房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0年03月26日09:48

  记者从正在举行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获悉,政府将采取四个有力措施管理好商品房,防止房价不正常波动。其中,就包括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据悉,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思路已上报国务院。

  黄奇帆称,要管理好商品房,首先就要保证对商品房的投资量达到供求平衡的状态,要保证市场上的商品房既不能太多、也不要太少。

  目前,重庆市对商品房的固定投资量要保持在社会总投资量的25%,若超过40%,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其次,是对商品房建设总量的控制;再次,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

  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占到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最后,还要对高端房进行遏制。黄奇帆说,事实证明,高端房的价格会对中端房带来影响。

  如何遏制高端房呢?黄奇帆说,对这些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怎样判断高端房?他举例说,比如一个人买了5套或10套房,通过炒房牟利,或者其所购买的房子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其价格超过普通房价的3倍、5倍,甚至10倍。如果中端房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你购买的房子价格却达到每平方米1.5万元。那么,这样的房子就属于高端房,就要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此外,黄奇帆还表示,重庆大规模推出公租房,既是政府调控房价的“稳定器”,也是调控住房市场供求的“缓冲器”,重庆将建立起“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要约束”的城市住房供给体系。

  综合新华社《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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