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在沪签署“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长三角地区将共同加强票据信用管理,推动建立该区域商业承兑汇票不良支付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信息沟通和预警机制。积极支持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农村支付服务改善工作保障机制,制定改善长三角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还将研究鼓励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激励措施,共同加强对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管理,规范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
备忘录还显示,将鼓励长三角地区商业银行和相关企业开展商业承兑汇票及授信支票等业务创新。利用银行卡现有成熟的发行,受理和清算网络及服务体系,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跨行业和区域的小额支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