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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标准能否振兴风电设备制造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赵海娟
2010年03月31日13:39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透露,目前已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5家单位,制订《风电标准体系框架(讨论稿)》。而近日由国家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组织研究并起草的《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一些受访专家表示,随着风电

设备制造业准入门槛被提高,以及风电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整个风电行业的发展将会健康有序,但中国风能协会副理事长施鹏飞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并不赞成制定《准入标准》,政府的主要工作应该是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不应将市场问题管太细,即使《准入标准》出台,对市场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虽然风电设备制造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但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风电设备整机组装一哄而上、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现象。资料显示,我国风电设备生产厂家从2004年不足40家,到2009年已有80多家,不到5年的时间里增长了50%,产能过剩已露端倪。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所教授林伯强告诉本报记者,风电行业标准应尽快出台,一个新兴行业如果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做指导,必然会造成市场混乱。《准入标准》虽不一定能控制风电设备制造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但其可以淘汰落后企业,优化经营环境,有利于整个设备制造业有序发展。

  工信部人士表示,《准入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引导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健康发展,防止风电设备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市场秩序,将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意见稿中规定,今后所有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在生产、研发、质量保证及技术进步等方面必须符合《准入标准》的要求,否则将不得享受国家在投资、税收、土地、环保、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在生产企业的设立上,《准入标准》意见稿提出,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产量100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企业进行改扩建应具备累计不少于50万千瓦的装机业绩;新建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具备5年以上大型机电行业的从业经历。

  此外,意见稿还从工艺装备与研发测试、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技术进步、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与劳动保障等方面,对生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的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

  国金证券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研究员张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准入标准》对风电机组生产企业的严格规定,可以保证风机发电的质量,减少对电网的冲击,保持电网的稳定性。但目前来看,《准入标准》对整个风电板块不会带来太大影响。

  他认为,风电行业出台行业标准在市场预期之内,并且该《准入标准》的规定对一直以来高标准生产的大企业来说几乎没有影响,而目前金风、华锐和东汽三家风电设备的龙头企业已经占到市场份额的一半。影响较大的是已进入风电行业但又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小企业,这些企业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被淘汰。

  

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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