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改革的不是户籍制度本身,而是社会管理各领域滥用户籍制度配置社会资源、分配社会权益的诸多计划经济制度遗存
一段时间来,决策层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屡有表态,和民间 “加速户籍改革”的愿望相呼应。事实上,多年来舆论呼吁不断,政策层面也作出了渐进式的
调整。现在最应关注的问题,不是该不该加速,而是如何加速。从剥离“附着利益”入手
目前的户籍制度,主要是行政审批人口迁移的“户口迁移调控制度”。它是计划经济体制外加给中国户籍制度的,而不是古今中外各国户籍制度所普遍固有的。因此,亟待改革的不是户籍制度本身,而是社会管理各领域滥用户籍制度配置社会资源、分配社会权益的诸多计划经济制度遗存。这些遗存,尽管因30年改革而使范围大幅缩小,但其负面作用也许更大,更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不公平、不安定的最大宿主。
要全面加速和谐社会建设,让全体公民有尊严地生存、公平地发展,就必须全面加速迁移调控制度变革,顺便解放户籍制度,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地“改革户籍制度”。
不少探讨者说,涉及户籍的诸多不公平始于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规定公民迁移应当登记并没有错,及时登记住址等基本信息才能有效支撑公民的生产和生活、社会的服务与管理;规定迁移登记需要凭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相应证件也没错,因为以职业等决定居留资格是古今中外各国通行的做法。
涉及户口的社会问题,产生于1953年4月17日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该指示把未经政府招工而自流进城的农民认作“盲流”而多方阻拦,从而拉开了政府以行政手段单方向疏散人口的“限制城市化”政策。随后的“统购统销”计划经济制度,依据居民户口是农业户还是非农业户等属性来分配生产、生活资料,形成了“户口捆绑权益”的特殊格局。
真正的户籍制度,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住户居民的身份、住址、亲属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制度。户籍制度是古今中外各国都有的基础行政制度,它所管理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是个人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刑事司法的前提与基础,但其本身并不具有经济价值,也不具有决定人们经济、文化甚至政治权益的功能。
据户籍身份分配社会资源和社会权益的“捆绑销售”,才是涉及户口的一系列不公平社会现象的产生根源。不剥离捆绑在户口上的利益关系而进行所谓的“户籍改革”,或者是隔靴挠痒,或者是舍本逐末,甚至是饮鸩止渴。
公共财政改革是核心
与户口相关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一度很多。1988年有人撰文总结说,与城镇居民相比,中国农民在六个方面48个项目上处于不平等地位。改革30年之后,这类现象的数量大幅度减少,目前主要存在于文教卫生、劳动人事、住房领域和包括养老、救济、抚恤等方面的社会保障领域。
因此,类似“休克疗法”“等待发展”“打包出售”等户籍改革思路并不能真正缓和矛盾,建议采取“分进合击”的思路进行改革。
具体而言,首先应整体筹划,抓住“给不同户口捆绑不同利益”的总病根,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式进行改革;其次,设计分头实施的路线图,不再找户口“算总账”,而是推动躲藏在户口背后的各个领域直接改革,微观上满足公民的合法需求,宏观上实现消除地域歧视的法律规范;第三,制定稳步推进的时间表,尊重群众呼声,存在涉及户口的社会不公的各领域,都应规划好具体改革步骤。
与此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公众、媒体、学界、政界四方面的合力,以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的方式,力促尽快实现建成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一些关注甚至探讨户籍改革的人,喜欢把改革相对迟缓的原因归结为“既得利益者”阻挠改革,这其实是雾里看花所形成的误会。至今捆绑在户口上的这些利益,确实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但改革进程并不决定于相关部门、单位、人员是否勤政、廉政,而决定于如何合理处理这些利益关系,也就是公共财政民主化、科学化的问题。
任何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变革,只要不变革公共财政制度,就不可能成功。具体如何改,可以涉及户口的教育不公为例说明。
首先,应依法规范公共财政支付与公众自身支付的关系。例如,某个中小学生某年读书全部支出中,公共财政支出多少、学生家庭缴纳多少,财政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按理,某学生从一个学校转入另一个学校读书,这两部分费用自动转移到该校是公平且可行的。但现实正相反,由于不区分政府支出与公众自身支出,我们经常读错“国际惯例”,例如把“国民义务教育”错读为“国民义务”而忘了“国家义务”,再如把“就近入学”错读为“禁止择校”,而忘了“为公民提供就近入学的条件”的政府责任。
其次,应科学范定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例如,甲省学生到乙省上中小学,现实中,在两地教育资源均紧缺的情况下,教育资源重新分配困难重重。这一问题应当用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即把中央财政应当拨付给该生的全部教育经费,从甲省转移到乙省,绝不应限制学生的就学自由。
第三,应科学范定本地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关系。例如,中原某城市搞“户籍改革”,才一两年便新增了几十万中小学生,这些学生及其陪同家长在该市生活,肯定是直接刺激了该市经济、增加了该市收入的。由此便可科学计算然后依法规定,把替政府收钱的部门所多收的钱转移到教育部门,作为相应增加的教育经费,减少教育部门因开支增加而带来的压力,避免因此让户籍改革“卡壳”。
加速“公共服务均等化”
现实中,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居民享有的社会资源、社会权益自然也就不同,涉及户口的 “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等不公平似乎不可避免。拿北京与四川比,四川的中学生之所以千方百计到北京读高中,最关键问题是在北京考入较好大学的几率比四川大。高考移民这样的难题真的就很难解决甚至无法解决?答案是否定的。
最近有全国“两会”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国家禁止各地自行出卷组织高考,那就回到了以往全国一张卷状态,其实大可不必。可以考虑用均衡各个大学的录取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果能做到按考生比例来确定录取率,做到高考资源分配的公平,客观上也能减轻户籍的压力。
从表面看,从教育到就业,从医疗到抚恤,从吃饭到住房,几乎所有公共服务领域,都存在着涉及户口的不公平。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源于对人口进行“分层、分类计划管理”的方式导致的公共服务不均等。
例如,全国人口被分成农民、市民、工人、干部、高级干部五个层级,各自享受不同的公共财政、公共服务,技校毕业只能当工人,工人工资最高也不过一个正科级公务员的水平。那么,谁还愿意读职业技术学院?
又如,公务员很难考,但进门之后就不会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那样多的绩效考核和高淘汰率,谁不想考公务员?
再如,大家比较看好的公务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位,不是用经过试用之后是否胜任工作来决定取舍,而主要看是否有更高的学位,如何才能不让学生只学应付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的技巧而不重视实际能力提高?
正因为“分级、分类、分区域计划管理”这种画地为牢、如封似闭的管理思路与模式,各地都制定各种户口迁移政策以吸引“人才”,但同时又限制人力、阻拦人口,想要避免人口涌入造成“城市病”。阻断人口也就阻断了对流入地的市场发育、财税增加、市政建设的巨大刺激与推动,进而阻断了城市的横向扩张与纵向提升。这样,城市就只能依靠政府财政来建设,政府也自然就没有财力来实现居民公共服务的均等普及与稳步提升,我们的城市建设就永远没有办法走出这样的怪圈、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格局。
王太元为中国警察学会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