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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控新政探路? 央媒齐声“轰”楼市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07日08:57
  “清明节气雨纷纷,房价高得迫人魂。”

  清明节期间,就在网上发出这句“打油诗”的同时,新华社连续刊发了六篇评论,对楼市泡沫和地方土地财政给楼市带来的投机效应和社会影响进行了深刻剖析。随即,市场出现了各种猜想。受相关因素影响,房地产股昨日(4月6日)也以大跌收盘。

  新华社“六连评”作用有多大?

  4月2日《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提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调控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该让符合市场规律、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

  4月1日《“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仅凭所谓“经营城市”的口号,通过“收储土地”和高价拍卖,转手就能获得巨额收益。更何况,房地产开发当年就能见效,对GDP的“贡献”显著。如此情况下,又如何寄希望于地方政府主动控制房价?

  3月31日《疯狂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现有的土地招拍挂属于供给垄断和需求竞争型。这种供给垄断与需求竞争并存的模式,必然造成需求方恶性竞争,导致地价不断暴涨。

  3月30日《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房地产业需要公开的不仅是开发成本,而且开发过程涉及的所有审批环节都应该彻底公开。全面挤压腐败的空间。

  3月29日《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地方政府必须转变发展思路,不能再沉溺于地产投机所带来的“人气”和“财气”当中。

  3月28日《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透支未来的卖地财政,决定了房地产市场难以持续,更意味着依靠这种方式拉动经济发展难以持久。

  社科院工业经济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新华社的“六连评”,在一定程度上会让房地产业更加清醒,让决策者再度思考房地产目前的状况,考虑房地产未来的发展方向等问题。

  中央媒体密集关注楼市,是否意味着楼市将迎来新一波更有力度的调控?是否在为物业税开道?

  曹建海分析,不能低估中央媒体的声音,决策层如果连新华社的声音都置之不理,中国高房价的走势那就真的没救了。【新闻分析:我国城市“住宅贵过商厦”现象值得关注】
  央视多个节目警示高房价隐忧

  近日,央视《新闻联播》也播出了许多关于国外楼市的新闻,比如4月3日的《日本年轻人:租房住也幸福》,4月4日的《面积小价格低纽约小户型受青睐》,4月6日的《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促房价稳定》,这让“嗅觉”敏感的业内人士似乎又嗅出了什么,加剧了关于调控政策的新猜想。

  在新闻联播中引用4月3日中国证券报的文章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由于收入与房价的客观差距,实力与欲望的巨大悬殊,同龄人不同生存状况的天壤之别,“买房结婚”不仅是中国年轻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同样也困扰着世界各国的年轻人。阐述了欧洲、美国、德国、韩国、日本、英国、比利时等地方的年轻人如何面对高房价和住房问题。[“买房结婚”同样困扰各国年轻人]

  早在3月26日,央视《新闻1+1》就对67家上市房企负债超5100亿提出了质疑,在房价高起、地王频出的今天,你能够想象那些风光无限的房地产商,而且是上市企业的身后,居然是背一屁股的债吗?截止到3月23日,已经公布了年报的67家房地产上市企业数字显示,他们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净利润是282.4亿,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成左右。而与此同时,这些公司的负债已经超过了5100亿,这个巨大数字反差说明了什么呢?

  人民日报追问中国楼市

  4月1日,《人民日报》社会版“民生三问”栏目推出系列报道“追问中国楼市”,并在当天刊载《中国楼市三问:老百姓如何才能住上房?》,记者在回答编辑提问是说道,无论政府文件或地方官员如何表述,在现阶段,房地产业一定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这是客观事实。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业对中国经济的贡献有目共睹。然而,房价如果真的出现大幅下降,甚至像一些人预测的那样出现“腰斩”,后果同样不堪设想。地方政府会立刻感受到财政捉襟见肘。

  在回答编辑提出的近期房价会不会下降时,记者王炜说,由于去年销售火爆,开发商普遍看好今年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加上目前开发商的资金链仍然比较充裕,缺乏降价促销的动力。因此,近期,各地房价又出现了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从当前一线城市的情况来看,房价仍在惯性冲高。但是也要看到,一季度住宅成交量的大幅下降已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敲响了警钟。

  4月6日,《人民日报》对《是否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发问,文中指出商品房预售制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促进了住房的市场供应,成为我国新房销售的主要方式。但是近年来商品房预售制度饱受诟病,甚至被认为是导致楼市秩序混乱、房价飞涨的“帮凶”。两会期间,多份提案议案建言改革或取消房地产预售制。是去还是留?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命运的讨论再次展开。

  提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屋预售制度弊端显现,导致购房人看不到房子就交钱,一旦房子出现问题,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对开发商的惩罚措施十分有限。

  4月7日,《人民日报》更是从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从中国楼市本身出发,追问《住房制度改革要不要大幅调整?》。文章指出,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通过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次房改”再度成为社会热词。这种呼声的出现,是否意味着从1998年开始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房改的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文中提出,要避免过去宏观调控出现“一调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首先要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根本目的是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各收入阶层居民不断提高的居住需求。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应该着重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盘活二手房和租赁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预售制度等。
责任编辑: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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