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面临多种困难和障碍,海上风电还是成为政策优先扶持对象,国家能源局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工作。国家能源局官员日前对本报记者透露,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工作于4月份启动,将在11个沿海省份范围内确定项目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将面向
所有市场主体。
能源局:招标主体完全开放 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2月也联合下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引导海上风电健康、持续发展。
而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近期也表示,要抓紧选择几个建设条件较好的场址,尽快落实国土、海域利用规划和环保影响评价,完善测风和资源评价,明确开发投资企业,加快推进有关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2月也联合下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引导海上风电健康、持续发展。
近期国家能源局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省区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
目前,海上风电项目前期规划和审批程序都已经确定。“并不是每个省报上的项目都能采用,能源局将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挑选,然后再逐个拿出来进行招投标。”能源局一位官员表示。
招商证券分析师王鹏认为,“江苏、浙江两省将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重点地区,海上风电可开发容量分别为1800万千瓦和270万千瓦。
金风科技已经在江苏大丰建立了海上风电设备生产基地,其他竞争对手如
东方电气、华锐风电、
湘电股份和
长征电气也陆续在江苏省进行了产业布局。预计2010年江苏省将有大丰、如东、响水、滨海、射阳、南通等多个海上风电项目获得批准。”
上述官员还透露,“招标主体将完全开放,不管你以前是传统发电集团还是风电设备制造商,只要愿意投资,想进来都可以。”
风电设备龙头优势凸显 无论是能源局还是工信部,都在加紧制定风电设备行业标准工作,这将在下一步大大促进行业分化和整合,风电设备龙头优势将愈加凸显。
工信部于3月26日发布了《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产量100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目前国内生产风电整机的企业已达80家,能达到这一标准要求的厂商仅十家左右,包括华锐风电、金风科技、湘电风能、东方电气、国电联合动力、中船重工、广东明阳、Suzlon、Vestas、
华仪电气。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标准》明确表示,“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而海上风电对风力发电机组有特殊的要求,渤海证券分析师李新渠表示,预计此次招标将以3MW机型为主,2MW及2.5MW机型因单机容量太小,即使经过改进,应该不会有太大份额。“目前国内具备海上风电发展经验的风机厂家并不多,金风科技目前有一台海上风机投入运行,并获得很多经验。”因此,海上风电的发展将进一步巩固风电龙头的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