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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渴望怎样的政商关系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2010年04月12日10:16

  编者按:“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开栏三月以来,我们报道过诸多涉及到政商关系的个案,有政府对民企一腔热情的帮扶,也间或有民企老板的喟叹。做大做强,政商关系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中,政商关系的确有其复杂性。市场经济必须有政府调控,政府既不能当甩手掌柜,又不能管头管脚;民企既需要政府的支持帮扶,又不能事事依赖政府。总之,处理好政商关系,是发展市场经济、做大做强民企的一个突出的基本课题。

  从实践来看,政商关系这对矛盾的主导方面还在于“政”。我们有些政府部门,对民间资本、民营企业还比较冷慢,还抱有成见。这里固然有“一朝被蛇咬”的原因,不敢与民企“走得太近”,更何况“与企业家交朋友”。但更深层的是,一些同志仍然对民企怀有偏见,不能一视同仁,更不能“视同己出”,所以态度上“冷”,政策上“收”,门槛高,口子紧,给“做大做强”平添了阻碍。

  危机当前的一年多,我们不少部门、不少同志,痛感到了民企的重要性,比较热情地予以帮扶。危机中的这种转变,我们要坚持下去、发扬开来。千万不能“V”字方现,经济形势刚好一点,又故态复萌,忘了构建和谐的政商关系。

  最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政府”这个词,在一些民企老板口中的“频率”增加了。虽说自主经营、自谋发展,是民营企业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沪上不少民企老总坦言:他们羡慕国企有上级主管单位,遇事有“娘家人”可以依靠。

  民企的这种心境,反映了他们对和谐政商关系的渴求——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帮扶;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并不希望政府过度插手企业事务,政企之间宜保持适度距离。

  那么,在帮扶民企发展方面,哪些是该由政府来做而目前尚未做到家的呢?

  一家民企创办一家新公司,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无意间提到该公司拿到执照的时间比预想晚了几日,结果这家民企遭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兴师问罪:“我们帮你忙,你却倒打一耙说我们不是,以后你别来找我们了”。这些公务人员把本职工作看作是对企业的恩赐行为,言语间流露的是对民企的不尊重。

  未受到充分尊重的感觉,许多民企都有体验。这也是一些民企老板热衷于争取政治名誉、寻求社会认可的原因之一。上海富大胶带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力说,我们的社会越来越规范了,过去明着向企业吃拿卡要的“扰商”现象,如今已很少见,但是在“重商”上还是存在隐形的障碍。

  上海云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有毅就反映,现在对民办教育扶持少了,限制多了。不少人认为发展民办教育只是权宜之计,只是公办教育的补充,可有可无。民办学校难以与公办学校“平起平坐”,未能得到平等对待。主要表现在:民办中小学很难获得义务教育应有的生均财政补贴,办学经费紧张,民办学校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因待遇差而大量流失;民办学校教师的教龄不予认可,退休后只能享有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比公办教师少一半,等等。

  3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企重组,支持民企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这给了沪上民企很大鼓舞。不过,一些民企坦言,民间投资在许多领域可望不可进的“玻璃门”现象还有待进一步消除,原因是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不完善,他们期待此次能拿出实质性的“重商”措施来。

  除了“重商”之外,在“安商”上亟待政府有所作为。

  大多数初创期的民企,常头疼于上哪里筹钱。上海久洋建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伟认为,虽然现在有了财政介入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但还是需要反担保,无论是自己做或是找第三方做反担保人,最终还是需要有抵押物,这类“融资服务”有待改进。他建议成立政府担保基金支持民企,“政府坏掉的可能是一笔钱,但可能培养出一大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海快鹿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施建祥认为,除了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比如推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外,政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初创企业,特别像高科技企业、海归人士创业、下岗人员创业等,在启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哺育期的“第一口奶”可由政府来喂。

  上海弘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是一家民营企业,自主研发出裂解无害化垃圾利用新技术,可将生活垃圾转变成裂化油、可燃气体和碳等可利用能源,但目前发展也受到资金困扰。这种创新技术突出、在低碳减排上能发挥巨大作用、有公益性特征的民企,理应得到政府的积极支持和资金介入。

  再来看看哪些是政府管过了头的地方。

  有民企反映,政策规定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能自己开增值税发票,这一条让许多初创企业犯难。许多企业一年业务量达不到这个数额,他们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请税务所代开增值税发票,其适用的税率低,而客户拿了你的发票不能完全抵扣增值税,其结果是不愿意和你发生业务往来。

  一旦没有人愿意和你做生意,你又如何达到180万元规模?这个问题有点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对矛盾。

  类似的问题也表现在一些行业设置准入门槛和资质要求上。特殊的、关键性的行业以专业人员数量、资产规模等条件来认定有无开办资格,这还说得通,但许多一般竞争性行业也设置许多资质要求,显然不合理。它会扼杀竞争,把许多创业者挡在门外,造成国企垄断。有民企老总认为,只要企业信守承诺,依法经营,没有欺诈行为,合法纳税,政府就应让它自由生长。

  衡量政府该不该作为的尺子,是看它能否带来公平、是否有利发展。只有平等对待民企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才能充分释放民企活力,才谈得上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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