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王玉通讯员王维凤欧阳玲沈明刘宝琴)为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让旅客的行程更顺畅,
南航从4月10日起,将把欧洲航班上的旅客托运行李规则由“计重制”调整为“计件制”。届时,中国自/至/经欧洲(南航运营的俄罗斯航线除外)南航航班的行李运输规定如下:
托运行李:
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且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各舱位等级的免费行李额为:经济舱1件;高端经济舱2件;公务舱3件。
非托运行李:
每位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件客舱行李和一件随身携带物品,是否允许携带第二件客舱行李取决于旅客所乘坐的舱位等级。
经济舱:一件客舱行李,尺寸不超过55×35×25厘米,一件随身携带物品;以上两件总重量不超过12公斤。
高端经济舱、公务舱:两件客舱行李,尺寸分别不超过55×35×25厘米和45×20×35厘米,一件随身携带物品;以上三件总重量不超过18公斤。
逾重行李的收费:
逾重行李的收费,分别按照超出重量、超出件数、超出尺寸三个标准进行累计收费(欧洲始发航班以欧元作为计价单位;其他国家始发航班以美元作为计价单位):超出重量的行李,单件在23公斤和32公斤之间,每件收取100欧元/美元或等值当地货币;如果单件超出32公斤,需预先申请并征得南航同意,每件收取300欧元/美元或等值当地货币。
超出件数的行李,经济舱第二件收取55欧元/美元或等值当地货币;第三件或更多件,每件收取200欧元/美元或等值当地货币。其他舱位,超出的每件收取200欧元/美元或等值当地货币。超出尺寸的行李,即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的行李,收取300欧元/美元或等值当地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