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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网签合同明日起须双方签字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2010年04月14日08:54
  从明日起,购买二手房的网签环节将有所调整。市住建委昨日下发《关于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网签合同须经过买卖双方签字后,由中介留存原件。

  根据通知,二手房的网签流程从以往的四个阶段调整为三个。在草拟阶段,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在存量房网签系统上填写合同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核对表》,由交易双方核对合同相关信息录入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将草拟阶段的合同提交至打印阶段;第二步是打印合同,即操作人员将网上填写的合同打印后,交由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双方签字后,由操作人员在网上签约系统中点击“签约完成”,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留存有交易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合同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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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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