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次回应李莉事件
来源:
第一财经网站
作者:陆媛
2010年04月16日06:01
证监会昨日再次深度回应李莉事件。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进一步的调查显示,李莉母亲开设股票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在婚姻存续期间,李莉丈夫从事股票交易,违反相关法规。该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李莉直系亲属炒股违规
李莉是证监会工作人员,其前夫为央视编辑,此前曾向证监会及媒体举报李莉涉嫌从事内幕交易。
经证监会调查,李莉母亲王某某开设股票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在婚姻存续期间,李莉丈夫李某某从事股票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关于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李莉事件”中,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并与通信等相关部门核查,没有证据表明李莉从事内幕交易。同时,在接到举报人反映李莉通过本人手机操作其前夫账户买卖股票的情况后,即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查询,对方回复,电话记录查询的最长期间是6个月,无法查实从2006年12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尾号为“2279”的手机具体使用情况。因此,无法认定李莉利用该手机操作了其前夫账户买卖股票。
关于李莉骗购经济适用房一事,上述负责人表示,鉴于举报人提出已将此事向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同时,考虑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比较复杂,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核查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核查意见更权威,为此,证监会多次要求举报人将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核查结果反馈。至2010年4月6日,苏某某向证监会提供了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由于该意见书未对李莉是否骗购经济适用房问题作出认定,为此,证监会已经着手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待核查清楚后,将对李莉直系亲属买卖股票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证监会定性欧洲正式公务考察
并未违规审批上投摩根基金产品
此外,针对《证券市场周刊》关于《证监官员陷落》(下称《陷落》)的报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调查核实,该报道所述与基本事实不符,结论明显误导;4月14日,《证券市场周刊》刊发了报道与事实不符的致歉声明。
《陷落》一文质疑了2006年证监会基金部李正强等官员接受监管对象上投摩根基金邀请前往欧洲四国考察,该基金支付了人均3万元的费用,并质问2007年上投摩根基金爆出唐建“老鼠仓”事件而没有受到惩罚并获得后续产品批准,与此次欧洲游是否存在关联、是否系违规审批或优惠对待。
证监会上述负责人对此表示,2006年,证监会着手研究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专户理财业务以及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相关政策。为学习海外经验,经证监会批准,时任基金部副主任李正强率基金部、法律部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一行8人组团赴英、法两国考察。
本次考察是经证监会审批并自主组织的正式公务考察,安排了比较紧凑的公务活动;同时,公务之余,考察团也参观了当地的一些景点,但不存在《陷落》所谓的基金管理公司“邀请证监官员同游四国”的情形。
在此期间,上投摩根基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三家合资公司的相关高管人员在其外方股东单位参加了业务培训或工作汇报,并应股东单位要求参与了证监会考察团对其股东单位的考察以及一些礼节性工作餐。
此次考察的费用由证监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承担。其中,证监会5人费用合计约人民币15万元(其中,机票费6.9万元,住宿费4.4万元,伙食费、公杂费、保险费等约3.7万元),全部由证监会承担,其余3人费用由上证所、深交所承担。《陷落》文中所提的“此次费用人均3万多元,由上投摩根支付”、“某基金公司为此支付了26万元的旅游费用”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对此,证监会正在进一步核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认真处理。
证监会上述负责人还澄清了不存在对上投摩根两只基金产品的优惠对待或违规审批,其第一只基金产品在2007年4月10日募集完毕。媒体4月15日曝光唐建涉嫌“老鼠仓”事件时,该基金已完成募集,不存在“老鼠仓”案调查期间违规审批的问题;此后,证监会认定唐建案件属个人行为,上投摩根公司并未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按程序审批上投摩根第二只基金,上述处理措施与对另外一家公司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的处理措施是一致的。
上述负责人表示,新闻媒体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媒体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证监会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同时也希望新闻从业人员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保证新闻报道客观、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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