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保荐代表不作为 监管层提议建立尽责机制
来源:
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4月22日00:15
“目前,创业板保荐工作出现了主板中较常见的申报项目调查不充分、材料质量差、保荐代表执业质量待提高等问题”,日前,证监会有关部门在一次内部会议指出。
“其实说白了就是保荐代表人不尽责,或者按监管部门的说法,叫不作为。”一位保荐机构投行部老总告诉记者。
为强化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保证整体保荐质量,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保荐机构提出具体建议:确立勤勉尽职底线和内部核查最低要求,严禁保代不作为;对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业判断能力,不能简单采信,尽职调查与专业核查分开,调查、审查相分离;建立反财务操纵的投行保障体系,反虚假申报调查机制等。
严禁保代不作为
2009年,监管部门对3家机构保荐的11家企业进行包括保荐机构工作底稿、工作日志的现场检查,同时对未过会企业的保荐代表人进行了谈话。
当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对申报项目调查不充分,缺少发行条件核查及第三方证据;内控薄弱,内核小组现场检查不够,被动,协调会记录对不上;创业板定位理解不够;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充分,材料质量差;部分保代执业质量待提高。
前述内部会议上,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保荐机构存在的问题:尽职调查环节不够深入,忽略对发行人的调查,缺乏第三方证据,重文件,轻实质;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部分企业明显不符合发行条件;申报环节恶意闯关,文件不齐备即上报;材料粗制滥造,套用主板格式,很多材料内容前后不一;沟通环节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问题不能主动告之审核人员,回答问题如“挤牙膏”;估值报告不严谨,缺少隔离墙,研究受到干扰等。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保荐机构“要承担实质尽职调查,内部核查,审慎推荐,持续督导”,并提出具体建议。
一是培育辅导先行。“辅导上市过程中,让发行人充分了解作为公众公司的权利、义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信息披露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等。”一位保荐代表人解释说。
二至五条则与提升专业能力有关:改制过程服务中提升投行专业能力;确立勤勉尽职的底线和内部核查的最低要求,严禁保代不作为;对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业判断能力,不能简单采信;形成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的专业集合能力。
“创业板由于财富效应诱导,小规模公司可能更容易存在粉饰业绩、财务报告等情形,因此要求保荐代表人在会计师专业判断外也要对财务方面进行判断。”前述保荐代表人说。
2010年,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现场检查力度,使现场检查常态化,在去年的工作力度上,增强现场检查的频率与力度。同时强化监管和处罚,对违规保荐代表人严肃处理,尤其是不做项目只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4月1日起,监管部门已开始严格执行收到辅导验收报告后再受理申请材料。
建立尽责机制
该负责人提出的建议中,后三条均涉及保荐机构建立相关体制,以保证保荐项目质量,比如要求尽职调查与专业核查分开,实现调查、审查相分离;建立反财务操纵的投行保障体系,反虚假申报调查机制;建立保障发行申报、反馈回复质量的工作体系。
“这就是要求投行部门做好整体质量控制体系。”另一位保荐机构投行部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保荐项目已实行“五级内核体系”。
第一级是保荐代表人,可以在现场做独立尽职调查、上市辅导等工作;第二级是投行部门质量控制小组,属于投行二级部门,负责部内层面的质量审核,进行过程审核;第三级是部务委员会,讨论是否符合提交发审会的各项要求,是否存在问题;第四级是公司层面的质量控制部门审核;第五级是内核委员会。
事实上,几乎每家保荐机构都建立了完备的内核制度,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乐观。
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50%的机构将核查重点放在内核评审阶段,25%的放在报审阶段,将重点放在立项阶段的仅3%。
从内核的主要核查对象看,重点集中在提交给监管部门的相关材料,对发行人提供的一手资料及相关工作底稿重视相对不足。
同时,内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的激励制度安排不足,外部专业人员比例偏低。内核否决率与发审会否决率相比较低。
前述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还希望保荐机构形成创新评价标准体系,以更好地推荐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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