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约100家中国内地上市公司进行调查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昨天发布了2010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治理调查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称,尽管绝大多数被调查公司认为,开展公司治理不仅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合规性的要求,更是为了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职能等问题依然显著存在。
“有24%的被调查公司认为本公司股权高度集中,控股股东占统治地位;30%的公司认为本公司监事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监事的能力和背景有待提升和优化。”德勤企业风险管理合伙人廖福良说。
“大股东一股独大尽管在国外也存在,但在中国特别严重,这种架构下如果没有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小股东的权益将容易受到侵害,从而影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态度。” 廖福良说。
近年来,上市公司治理越发成为投资者甚至是大众关注的话题,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可以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更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国相关监管部门从1999年起,已陆续出台了多项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最近一次是2007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和国际接轨的,监管部门也适时在做公司治理方面的督察,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关键是要看公司的人。”德勤企业风险管理合伙人杨莹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要提高,要看执行的有效性体现,比如,独立董事是否真正具有独立性,公司是否自发主动地要提升治理水平而不是为满足合规需要。”杨莹说。
德勤中国公司治理中心当天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作为成立后的第一项举措,中心发布了上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