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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中国东盟贸易额增61% 优惠政策利用率较低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4月23日00:03
  自今年1月1日开始进入零关税以及低关税运行后,中国-东盟自贸区开始显示威力。

  4月22日,“2010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在东莞举行。其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政策与实务研讨会”上,商务部亚洲司副处长李雅彬透露,今年一季度,中国-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629亿美元,同比增长61%,高于我国外贸总体44%的增长水平。

  据李雅彬透露,今年一季度中国-东盟延续2009年四季度外贸降幅收窄趋势,双边贸易进入恢复性增长阶段。一季度,东盟也成为我国第三大出口市场,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三大进口来源地。

  今年3月,我国出现逆差72.4亿美元,结束了自2004年5月以来连续70个月顺差的局面。已经成为我国第三大进口来源地的东盟,也成为我国贸易逆差的主力推手之一。

  据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副主任郑存强介绍,今年前两月,因自贸区建成而受惠的进口商品以原材料和资源性产品为主。

  企业对“自贸区”准备不足

  不过,中国企业在开拓东盟市场方面,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因为信息渠道不畅,很多的企业也对中国-东盟自贸区思想准备不足。”李雅彬表示,部分东盟国家投资环境也有待改善。

  李雅彬建议企业面对东盟10国,要因“国”制宜,深入调研,避免盲目投资。

  商务部国际司处长蒋季青则表示,企业要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通过降低关税降低成本,从而增强中国产品的竞争力。

  “深圳华为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在去年享受到了约3500万元的关税优惠。”蒋季青表示,她在日本考察时,松下集团单独设立了一个自贸区研究机构,专门研究与日本相关的自贸区信息,方便企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

  蒋季青介绍,为使得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目前共签了8个自贸区协定,而正在商谈的有6个,处于联合研究阶段的还有3个。

  “优惠政策利用不足10%”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表示,通过他们对企业的走访、座谈和调研,发现我国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利用还不平衡。

  据康玉燕介绍,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是产品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的书面凭证。优惠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

  “持有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进入相应国家时,不仅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还能在通关上得到便利。”康玉燕表示,用足优惠政策不仅可以节省通关时间和关税费用,还可以节省大笔的集装箱和场地租用费。

  “我国对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利用不足10%。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是近年来的新事物,还未被企业广泛熟知。有些企业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认识也存在误区。”康玉燕表示,“有的企业在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时,不懂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书,提高谈判筹码,没把优惠政策作为促进出口的利器。” 据介绍,2009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签订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57万份,签证金额约为177亿美元(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约28万份,签证金额约78亿美元),使得我国出口货物享受国外减免关税金额约10.6亿美元,增强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建议进口企业也要重视原产地证,降低进口成本。”康玉燕表示,企业可以通过出口商提供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在进口报关时享受优惠关税的同时,降低进口商品的成本,节省外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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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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