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宇
5月5日消息,近日,财政部对重庆市2007-2009年中央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发现重庆市中央非税收入部分解缴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缴纳的现象,并对财政部驻重庆监察专员办未在财政部规定时限内及时征缴入库提出了批评。
重庆专员
办强调,中央非税收入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及时上解入库。各项基金、公益金缴纳或代征代缴单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的,需就延期缴纳事项向该办提交书面申请,未按时缴库且未提交缓缴申请的,必须按时缴库。否则,该办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从统计情况看,重庆市电力公司是欠缴大户,2007年-2009年,分别欠缴中央非税收入12笔、6笔、2笔。其他欠缴单位还包括,重庆
涪陵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三峡水利(600166)、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