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房地产政策应坚持“维稳”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贾 壮
2010年05月06日02:03
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的2010《房地产蓝皮书》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居住城市化是城市化的核心内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对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和健康的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房地产政策应该为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绩效城市化发展服务。2010年房地产政策应坚持“维稳”调控政策取向,同时应加大和完善市场制度建设。
《蓝皮书》表示,2009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低迷、复苏、火爆的发展过程,实现了V形反转,为业内人士始料未及。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回暖对遭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中国经济的复苏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房地产开发建设指标中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也不同程度地上涨,达到历史高点。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充裕,国内贷款增幅快速上升,个人按揭贷款超速增长。2009年的土地市场出现了年初流拍、下半年地王频现的戏剧性变化。
《蓝皮书》分析称,商品房和住宅销售面积及其增速双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影响,2009年二季度开始国际、国内经济企稳,特别是国内GDP增速比一季度高出1个百分点,消费者对经济好转信心增强;二是多数持币待购的消费者,2009年二季度房价止跌回暖后参与到购房行列;三是2009年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市场销售好转使投资投机购房行为死灰复燃。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认为,如果目前的政策落实到位,对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还是可以起到作用的,但更为关键的是现在政策能不能持续,能不能促进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在已经到了应该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向持有性的房产税转型的时期。
至于持有性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潘家华建议可向先存量征税,以保障增幅的收益。“由于区位不一样,房地产税是存量和存价的结合,存量是不至于浪费空间,存价是一种收入的再分配,这样才可以保证可持续的房地产调控。”
社科院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也表示,为保障房地产健康发展,应对房地产税费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将税费管理的重点由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简化交易环节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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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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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