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渗透占有率不足3%
国内金融租赁业仍存较大成长空间
商报讯 在昨日举行的首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表示,我国金融租赁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尚未成熟,租赁渗透率不到3%,远远低于金融租赁发展较好国家两位数的租赁渗透水平。
所谓租赁渗透率,即租赁市场占有率。蔡锷生解释道,金融租赁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银行信贷为租赁模式,以致发展相对缓慢。
据了解,自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并开展第一批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工行、建行、交行、民生银行、招行和国开行先后组建了金融租赁公司。
2009年5月国务院批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扩大试点范围,银监会先后接到了来自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十几家股份制银行的申请。但蔡鄂生表示,2010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审批名额将控制在10家以内。
另据蔡鄂生透露,截至2010年一季度,国内12家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1863亿元,较2007年增长了9.3倍。资本充足率由2007年9月末的15.2%上升到22.1%;不良资产率由2007年的3.95%降低到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