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是衡量调控效果的重要标准
来源:
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5月06日11:00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渐入高潮,与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相比,这次调控政策的力度空前。
此轮房地产调控目标在哪里?政策持续多久?会不会有新政跟进?带着这些问题,5月5日,本报记者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
王珏林认为,在房产新政的作用下,遏制房价上涨已成必然,同时还将解决房产市场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开发商称调控政策只是“创可贴”,是在给市场信心。
提高房贷首付比例、叫停三套房贷,这些直指房地产投资性需求的政策在王珏林看来不过是“技术问题”,如果目前的调控没有收到效果,仍然会有后续的“精准打击”。
房价是衡量调控效果的标准
《21世纪》:这一轮房地产调控大概要多长时间能把市场调整到位?
王珏林:这个不能预定,市场对政策肯定有一个适应期。现在属于调控政策刚刚推进,有些城市还没出台,有些城市刚刚出台。
开发商也不会轻易的降价,因为房价不是政府决定的,是由市场来决定,企业现在盯着市场,轻易不降价,但时间长了会增加他的成本。
房价是衡量调控效果的重要标准,国务院下这么大决心,对价格影响是显著的,房价下降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1世纪》:有开发商认为现在出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只是“创可贴”,房地产根本问题能解决吗?
王珏林:调控政策不是“创可贴”。这个理解是开发商通过以往的经验或者从提升自己信心的角度考虑的。
房地产市场出了很多毛病,这些病很重,甚至可以说是癌症,我们要一刀一刀的把病灶剔除,保持市场的健康。所以不能调控政策就是个“创可贴”,贴完以后拿下去就好了,不是那么简单。
《21世纪》:现在的高房价有很多因素促成的,比如土地的招拍挂制度,如果这些根本的制度不变,一旦房地产调控政策退出,房价还是会起来。
王珏林:这也不是绝对的,高房价有一部分是由于土地管理不严格造成的。如果买地就建,有多少企业能签约买地?国家早就要求开发商拿地就建,建好就卖。但是由于管理不严,加剧了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
抑制投机不等于禁止投资性需求
《21世纪》:房价是衡量调控效果的重要标准,如何保证市场向调控方向发展?
王珏林:措施一是把市场中的问题解决,现在市场的问题是法律政策要求的,都没有落实,需要提高管理能力。
第二个措施是增加市场供应,增加土地供应,盘活其他的房源。
第三个措施是限制投资性购房。北京市对本地的炒房客也有所限制了,这是属于当前这个阶段市场矛盾很突出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当市场平稳以后,就不用这些政策了。
《21世纪》:未来新政策推出或者政策需要调整的时候,是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政策可能需要调整?比如投机因素降到什么程度?还是房价降到什么程度?
王珏林:政策调整也是要看市场情况决定,看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不健康的因素是不是解决了。标志当然是房价。
等房价降到一定空间消费者会进入市场,衡量房价主要看销售量,这个销售量是实质上的销售量,不是投资比例过大的销售量。
当房价降到一定程度,大部分消费者进入市场、介入市场就是合理的。不是说完全禁止投资性需求,而是要减少投资比例,投资比例过大,市场会出现问题。
物业税不解决当前市场问题
《21世纪》:这次调控除了抑制投机也抑制了一部分改善型需求,几个月或者半年以后,如果没有长期配套的政策,各地房价会不会出现报复性的反弹?
王珏林:由于人口都向大城市集中,某些地区市场出现供求矛盾,这是很正常的。
更重要的是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就是说这次调控重点应当解决市场中的问题,找对市场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调控建立新的市场秩序,来发展市场完善市场。
如果问题都解决以后,买房需求还那么高的话,说明应当增加土地供应。现在单一地说土地供应不足,是因为很多卖出的地没有开发,同时城市现有房源没有全部盘活,还有很大的空间。
《21世纪》:如果调控政策达不到目标的话,会不会动用最后一招——物业税?
王珏林:不是,物业税是好办法,但它体现的是长期效应,当前的市场问题不是一个物业税就可以解决的。
当前要下定决心解决市场中的问题,另外根据市场中一直存在的局部供求矛盾增加一些供应量,这样政策才能吻合在一起,政策效果才能显现出来。
《21世纪》:现在各地大量推出了保障性住房,这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王珏林:保障性住房增加对市场是有影响。土地就那么多,你切蛋糕那边切得多这边就少。但是对整个市场的影响不是绝对的,因为这个市场主要是以商品房为主体的市场,保障房不属于市场的范畴,它是福利性的,有钱不一定卖给你,它解决的是一部分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但是,大部分还得靠商品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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