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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教改纲要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5月07日07:05

  国务院通过教改纲要

  出台历时近两年,强调改善教师待遇,教育支出2012年达GDP4%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5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会议指出,《纲要》的研究制定历时一年零九个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基本成熟。

   会议强调,为确保《纲要》目标如期实现,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特别是继续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到2012年达到4%。要完善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改善教师地位待遇,提高教师素质,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艰苦贫困地区从教,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人民调解法(草案)》,决定该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方针

   国务院提十年教改五方针

   会议强调,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

   1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2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3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4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5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国民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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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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