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8日说:赵若无罪须立即释放,不能让他在监狱多呆一天
据新华社郑州5月9日电 5月9日上午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并于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本报讯 据新京报消息:河南省第一监狱负责人介绍,昨日早晨7时30分左右,根据上级通知,已经得知赵作海即将无罪释放的监区领导、值班警察,走到赵作海所在监号寝室,特意查看寝室门口罪犯情绪晴雨表,发现赵情绪牌粘贴为红色象征“快乐”的表格内。
昨日,管教干警语气平缓地告知其即将被释放的消息。他沉默很长时间,最后失声痛哭。
赵作海因年龄偏大,入狱前曾被砍头部,脑部受伤,入狱后被安排在老残监区,干一些打扫卫生的轻活。
8时许,赵作海步入河南省高院设在监狱内的庭审现场。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裁定其无罪释放。赵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后,鞠躬致谢。昨日上午9时5分,身着便服的赵作海走出河南省第一监狱大门。
他随身的行李包括个人用品、释放证明书,生活补贴结余1277.20元,以及监狱方发放的100元路费,总计1377.20元。
又讯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错必究,不管是谁,犯了错误一定要改正。在5月8日的审委会上,我曾说,赵作海若无罪,必须立即释放,不能让他在监狱多呆一天。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无罪宣判,立即释放受害人,恢复名誉,解决其当前的生活问题,启动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