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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的出现“退房潮”?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10年05月19日03:40
  4月中旬楼市“国十条”实施以来,“退房潮”在网上和有的媒体上频频出现。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退房现象在现阶段深圳楼市中所占比例极小。

  有关人士介绍,房地产“国十条”调控政策出台后的头几天,大户型购房者退定的客户约为15%,而此后,真正退房者数量仅为4%左右。

  贷款比例提高,直接导致了部分已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因无力承担增加的首付而毁约,同时,也有部分购房者担心严厉的调控政策导致房价大幅下跌宁愿损失定金而退房。

  中联地产副总裁蒋福清表示,中联地产和世华地产一样,客户基本上以小面积为主,90平方米以下住宅是主导。今年房地产政策调整后,对购买大户型的客户影响比较大,大约有15%的退单量。经营小面积的企业退单量则会少一点。银行贷款方面的确异常困难,很多银行执行政策不统一,直接给地产中介企业造成较大被动,促使纠纷增多。同时,预期房价下降,也有很多人退定。

  世华地产市场研究中心总监肖小平表示,据她所了解的信息,退房大都是由于银行批不了贷款而被动退的,主动退房现象基本没有。

  “国十条”出台之初,一位读者魏先生向本报房地产热线打来电话表示,他不久前签订买卖合同,在宝安中心区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为180万元,首付两成36万元,这也是他购买的第二套房。由于担心房价下跌,曾想过主动毁约。但是后来考虑到,一旦退房,不仅损失了10万元的定金,以后再要将这套房子买回来,首付就得付五成,也就是需要90万元,成本大大提高。出于这一点考虑,魏先生打消了退房的念头。

  一位地产中介区域经理朱先生向记者介绍,楼市新政以来,真正退房的比例很小,他所在的这个部门,将近300个单里,真正退房的客户不超过4%。“很多客户在办手续时都声称想退房,但真正退的人却很少。我本人在4月份也做成了几个买卖单,没有一个退房的。新政之后需要加首付,他们也都把增加的首付补上了。”

  朱先生表示,“现在人们都知道,当前的经济环境与2007年差别很大,楼市调整也会与2007年大不一样,因而房价不存在大幅下跌的可能。”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刚表示,上周有20多个人打电话咨询退房,上门咨询的有8位。这些人当中,大约60%到70%的人是因为银行贷款收紧后贷款办不下来,不得不要求退房。另有约30%的人是考虑到最近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可能引起房价的下降,因此宁愿损失定金也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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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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