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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协会抛出天然气供应新模式 力争打破垄断坚冰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秀强
2010年05月21日06:30

  打破垄断坚冰 燃气协会抛出天然气供应新模式

  核心提示:目前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垄断趋势明显,业界建议发展“两头开放参与、中间统一经营”的模式,放开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

  “将来每个城市可能有3-4种气源,天然气供应将相对过

剩。”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相关负责人5月18日向记者表示,“未来3-5年内国内天然气管线将形成一张网,多气源、多管线实现互联。西气东输一、二、三、四线,陕京一、二、三、四线,忠武线,中缅线,东北管线等将相互贯通。”

  “气荒”难题目前虽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不久将来油气公司将面对供大于求的市场形势,城市燃气企业将一改无气可供、无气可买的窘状。上述燃气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按照发达国家天然气发展经验,未来我国天然气产业将形成‘两头放开参与、中间统一经营的上中下游全面监管模式’,即‘X+1+X’模式。”

  这种发展模式将在保持中游管网输送系统的唯一性的前提下,实现天然气上游市场主体多样化和天然气气源的多样化,下游市场配售主体多样化和终端客户多样化。

  按照天然气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国除西藏之外30个省(市、区)都将有天然气管道。目前,国内共有天然气管道3.6万公里,但绝大部分管道是相互孤立的,没有互联。

  上游企业强势进入下游市场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完成《促进我国天然气产业有序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上述天然气“X+1+X”发展模式。

  “‘X+1+X’模式既是发达国家的经验,又符合产业发展规律。”上述燃气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在当前的天然气管理体制下,上述模式的实施可谓阻力重重。

  我国天然气上游生产供应环节,无论是国内气源勘探生产,还是国际气源采购供应,均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巨头手中,中游管道运输环节同样被三大公司垄断。

  上游气源企业凭借资源优势,实施“以资源换市场”战略,将业务领域扩展到下游市场,通过与一些地方政府签订排他性的专营协议,对新兴的非国有燃气企业发展空间造成严重挤压和排挤。

  这其中,以中石油昆仑燃气集团为代表。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为中石油燃气专业化公司,已经在全国近90个地级城市获得燃气特许经营权。因为具备气源优势,昆仑燃气扩张速度迅猛。正因为昆仑燃气的强势登场,城市燃气行业掀起不小的波澜。

  “珠海市政府原来打算由珠海燃气控股,中石油、中海油、港华燃气参股,利用各方优势来发展珠海燃气。但因为中石油明确表示要控股,其他参股方只能被迫退出。”珠海市国资委人士称。

  昆仑燃气的扩张模式让人嗅到了垄断的味道。中石油希望以未来气源供应为砝码,借助“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与沿途14个省市进行谈判,力图将西二线沿线城市燃气分销网络纳入其城市燃气业务中,建立天然气市场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此外,中海油开始与新奥燃气合作,试图为其进口LNG寻找稳定的销售网络;中石化与中国燃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收购中国燃气2.1亿元新股,成为第二大股东。三大石油公司利用其上游资源优势,逐步将势力范围扩展至下游市场环节。

  对此,多位燃气行业专家指出,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垄断经营不利于燃气行业改革。具有资源优势的企业一旦进入下游,很容易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关联企业将出现不正常交易行为,采取限制增长措施,挤压下游企业生存空间。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建议,“针对上游企业强势进入下游市场,实现纵向一体化的现象,行业内应该明确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以反垄断为界定,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明确上游企业进入下游的限制,鼓励下游充分竞争。”

  下游市场化遭遇区域垄断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改革始于2002年。

  2002年12月原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意见》,燃气行业在市政公用事业系统率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量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在燃气领域跑马圈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垄断格局被打破。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长王天锡说:“燃气行业市场化改革是成功的,改革效果优于水电领域。目前已经形成投资主体和经营管理多元化格局。截至2009年底,国内城市燃气行业形成跨区域经营管理的五大燃气集团,即有国企背景的华润燃气、昆仑燃气、中国燃气三个央企,代表民营资本的新奥燃气,代表境外资本的港华燃气。”

  尽管如此,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所做的《供气行业改革评估研究报告》指出,燃气市场改革仍面临诸多挑战。

  目前,城市燃气行业从业者多为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虽然经过了公司化改造,有的已经上市,但是股权结构仍然以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为主,公司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甚远。

  这些企业中,很多管理人员都是从原行业主管部门空降,他们同政府监管部门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另外,企业虽然已经成为独立法人,但是政府仍然以行政命令干涉企业投资、管理、人事、资产处置等活动,企业行为未市场化。

  这些企业习惯把自己的角色与政府混同,一些企业甚至保持某些行政性的职能。企业有困难找政府要政策、要优惠,政府为企业进行项目包装和融资。

  中联煤经营管理部主任李良此前告诉记者,“有些地方燃气公司不研究天然气发展规律,凭借地方省政府的支持,不考虑天然气气量多少,在原材料成本高的时候建设输气管网,人为增加天然气的供应成本。经营过程中入不敷出,形成巨额亏损。地方政府为免予对其财政补贴,不得不上调天然气价格。”

  由于政企不分,一些地方政府凭借对配气企业的管理权,“坐地加价”现象时有发生。

  一位中石油人士告诉记者,某地方电厂与中石油签订供气合同,双方敲定天然气门站价格。但是从门站到电厂仍有60公里距离,需要借用地方配气管线。此时,地方政府提出每立方米加价1.1元,而中石油4000公里长输管线才收取0.9元/立方米管输费。

  相关:天然气“X+1+X”发展模式

  第一个“X”代表天然气上游市场主体多样化和天然气气源的多样化。在天然气上游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多种资本进入,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与生产力度,同时鼓励天然气国际贸易,各类具备天然气进口资质或能力的企业都可以参与到国际市场采购,实现天然气供应气源多样化。

  “1”代表天然气中游管网输送系统的唯一性,不仅包括国家级天然气管网,也包括省级管网、区域性管网及城市燃气配送管网。在天然气中有输配管网环节,各级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实现互联互通,全国管网具有唯一性,同时按照一定的燃气质量标准对天然气管网实施第三方准入,并有独立监管机构对管网的公平对接和过网收费进行监管。

  第二个“X”代表天然气下游市场配售主体多样化和终端客户多样化。在天然气下游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与各类资本参与到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及燃气销售服务领域;同时鼓励广泛开拓下游市场,鼓励终端消费者使用天然气,提高天然气应用领域和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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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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