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湖南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医院芦笋片价格虚高事件被央视等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
有行业资深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负责发布当地芦笋片招投标信息的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振湘医药”)几乎垄断了全省药品的招投标发布。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振湘医药的多名股东名字与曾在湖南省卫生厅有关机构任职的多名官员名字相同。
神秘的振湘医药
多家媒体近日报道,四川川大华西药业公司生产的出厂价15.5元/瓶的芦笋片,在湘雅二医院(下称“湘雅附二”)以213元/瓶的价格售卖给患者,利润高达1300%。但随后湘雅附二在媒体面前公开“叫屈”,认为其213元的销售价只是在芦笋片当地185元的供货价基础上顺加了15%的差价,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其新闻发言人对媒体表示:“在我们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门在帮我们采购药品,至于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我们也不清楚。”
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为所有药品必须通过招投标才能进入医院,因此像振湘医药这样的发布招投标信息的企业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这类公司既可以控制药品的准入,同时也可以在价格上进行控制,利益极大。
振湘医药的公司网站介绍称,这家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成立最早,并第一个通过资质认证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医药网上招投标代理服务、医药网上采购服务、医药信息咨询服务”,其电子商务平台现已覆盖湖南省的长沙、株洲、湘潭、娄底、永州、湘西、张家界(6.24,0.00,0.00%)、邵阳、衡阳等地区,“有400多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过振湘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药品网上交易,年交易总金额在40亿元以上”。
资料特别提到,“每次招标后的中标候选品种的临时零售限价比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下降了10%以上,每年为医院就诊患者减少上亿元的药费支出。”这与此次爆出“暴利药”的事实相去甚远。
“红顶”之说有迹可寻
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振湘医药的背景似乎确有“过人之处。
工商资料显示,振湘医药成立于2001年8月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私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股东及出资情况分别为:刘万准(4.0万)、张佑(12.0万)、廖坚(60.0万)、张勇(3.0万)、周畅(3.0万)、王佐林(3.0万)、郭爱满(3.0万)、陈建志(3.0万)、(小)杨超(3.0万)、李献忠(1.5万)、张海燕(1.5万)、(大)杨超(1.5万)。
在上述股东名单中,刘万准和李献忠的名字与记者网络查询到的湖南省卫生厅有关机构相关人员名字完全一致。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2004年版的《湖南卫生·卫生统计年鉴》中,湖南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名字为刘万准。该中心是湖南省卫生厅的二级机构。
湖南卫生信息网显示,湖南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向药品供、需单位提供交易场所、交易设施和后勤服务,负责药品供应商、采购单位的组织协调和药品采购招标等工作。
记者同时在网上搜到一家名为湖南振湘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信息,网上信息称该公司于2001年8月9日在长沙市工商部门注册,董事长刘万准,“主要经营提供国家政策允许的药品、卫生材料集中采购、招标代理及医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办公地址设在湘雅路38号。其工商注册日期与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同。
同时,公开信息显示,长沙市湘雅路38号,为湖南省卫生厅所在地。
但记者未能从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到这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只有一家“湖南振湘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但已经注销。湖南振湘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个名称代表的公司到底是何关系,目前无法知悉。
另外,本报记者还发现,湖南省卫生厅去年一份《关于报送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基本信息的通知》中,负责收集相关数据的联系人为李献忠;《2009年度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公告》中,“联系方式”之一为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为李献忠、邓胜平,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和网址。这两个文件中的“李献忠”与振湘医药股东名单中的“李献忠”名字一致。
另有业内人士透露,振湘医药董事长兼总经理廖坚原来是湖南省卫生厅的干部,政企分离后,辞职下海,公司也搬离湖南省卫生厅。但对这一信息,记者未能得到相关验证。
“与卫生部门无行政隶属”
记者试图就相关信息向湘雅附二方面求证,但这家医院称,已被要求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更不能随便发表意见。
湖南省卫生厅则提供了一份据称是向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呈报的《关于央视披露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芦笋片价格虚高事件调查处理的初步情况报告》,其中明确提到“该公司(指振湘医药)与卫生行政部门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
这份情况报告同时表示,“我厅纪检监察部门已要求湘雅二医院等医院就芦笋片在购销中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和回扣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各医院正在全力组织调查核实。一旦发现有商业贿赂和回扣问题,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