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保障性住房规划7月前须完成
来源:
东南快报
作者:谢丹
2010年05月21日04:15
省政府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年规划。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须在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9个设区市规划和年度计划则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此次规划保障性住房范畴,除了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外,还有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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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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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