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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开发高档住宅审批趋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唐文祺
2010年05月24日07:42

  对关注中国住宅市场的海外投资基金而言,越发明显的一个信号是,“住宅”这一细分市场的投资门槛几乎已无法逾越。“国家有关部委对于境外资金参与住宅开发的项目,予以了严格限制。”一家外资房地产基金负责人表示。

  这一趋势的形成,在近期逐渐明朗化。“参与住宅开发,尤其是高档住宅开发的海外资金已难以通过立项审批。”一位美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他而言,如今迫在眉睫的是,成立一只投资于房地产的人民币基金。

  “与二、三线城市相比,一线城市的审批门槛卡得更死。”上述人士称。今年4月份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于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权限,已提升至3亿美元上限,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房地产住宅开发。“即使你通过了地方政府的审批,但部委备案这一关通不过还是没有用。”

  一些外资投资机构人士较为统一的看法是,在如何看待国际资本参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发问题上,相关部门的态度始终微妙。“可寻觅的规律是,一旦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要求严控,对外资的限制就特别紧。”

  “2007年下半年开始宏观调控的时候,对外资介入住宅开发的控制同时收紧。”一位外资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分析道,“虽然地方政府态度积极,主动表示会为资金设立方便结汇通道,但在进入备案阶段就一直批不下来,只能搁置。”

  通常当境外资金通过立项、备案、结汇等诸项环节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后,临到结束时,随着项目公司进行清算,退出套现的资金必须随之退出中国。“如果想再投资新项目,还得重新经历报批审核结汇这一程序。”一位美资房地产投资基金负责人介绍道,“对于房地产PE而言,由于投资收益通常限定在3至5年内予以回报,因此这笔钱是必须结汇退出中国的。”

  显而易见的是,在对境外资金限制越发严格的情况下,这种重复操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名外资投行人士认为,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已有不少境外资金认识到“限外”政策所带来的操作难度,有意识地转向在境外实行交易的方式。“一线城市控制尤其严格,我们认为三年之内都不会有太大的宽松余地。”

  一个较为明显的现象是,在第一季度尚属“热闹”的上海房地产投资市场,近期开始陷入冷清。“外资对于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力,正在观察之中。”DTZ戴德梁行投资部中国区联席主管叶建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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