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刚刚明确之际,两机构就在宏达股份顶风作案。然而,这或许仅仅是一个开始。东方园林上周五放量涨停就又引起市场的质疑。
今日公告签订大单
公告显示,5月21日,东方园林与鞍山市城建投资公司就鞍山市城市景观工
程项目建设事宜达成协议,项目主要包括万水河两岸景观工程、汤岗温泉城景观工程以及城区4个体育公园,3项共计景观面积535万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包,具体包括土建、水电、园林种植等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投资约16亿元。东方园林还表示,协议总金额为16亿元是公司2009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8407.85万元的2.74倍。公开资料显示,这是东方园林上市以来签订的投资金额最大一笔工程项目,也是公司承接的第一个合同总金额超过15亿元的园林景观工程项目。今年1月初,东方园林公告了两个分别为4.2亿元及9000多万元的项目,近期又公告获取了一个12亿元及2.4亿元的市政项目。
上周五放量涨停
恰恰在重大利好发布前一个交易日,东方园林放量涨停。上周五,东方园林低开后一路高走,午后早早就封住了涨停板。此时,上证综指尚挣扎于涨跌临界点,东方园林当日走势远远强于大盘,成交金额较前一交易日多出近一倍。
记者注意到,东方园林自去年11月27日上市以来,多次传出签署重大合同的利好消息,市场每次都做出了积极反应。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公司以前涨停都是在利好宣布当日或之后,而此次放量涨停却发生在重大利好发布前夕。
一位不愿具名的市场人士表示,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刚刚发文明确了“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以下简称立案标准),疑似内幕交易就接连发生。5月19日,在重大重组停牌前夕,两家机构大举买进宏达股份的行为遭遇市场一片嘘声。《人民日报》甚至发文,质疑宏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可能提前泄露给机构。
同样是涨停,同样是放量成交,同样是发生在重大利好前夕……巧合还是内幕信息泄露?继宏达股份之后,东方园林成为又一个备受质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