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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官宅”挑衅的是社会公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赵民望
2010年05月24日10:11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政府在“绝版”地带新建3500多套住房,专供市直机关公务员,且价格比同地段商品房每平方米低30%以上。

  被当地老百姓称为“国内地市级最牛”的低价官宅建设计划,官方称“市直三区”项目,所要解决的是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住房问题。参与新房配售的人员涵盖了市属机关所有公务员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约为5100人。

  上升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层面的“官宅”项目,冠冕堂皇地开工了,相关优惠政策同时配套实施。占地836亩的“市直三区”项目,在缓缴土地、建设等有关费用的同时,也未缴纳出让金,也就等于行政划拨土地。只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取的行政划拨方式,在日照市显然被充分利用了。

  是不是在“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日照,政府公务员普遍缺少住房?事实是,“不少市直单位都搞过集资建房,不少市直机关干部都有一两套住房,有三四套住房的也大有人在”。这一次,这些公务员照样享受低价房。

  是不是日照的全体百姓“基本上”已经安居了?实际状况是,根据2007年底的统计,日照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1万户,6.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无房户6000户,城中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1.5万户。

  损害了包括广大市民在内的大多数人利益,为公务员谋福利的职务侵占行为,就这样发生了。然而,“住房的阳光先照到了干部身上”日照市绝非特例。

  陕西眉县在建的最大经济适用房小区,首期610套经济适用房,有409套分给了眉县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其中不乏一些部门的“一把手”。在这些经适房中,有的面积竟达到135.4平方米。

  眉县建房也是“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其有理无据的变通手法一点也不新鲜。奇怪的是地方官员为“公务员”这一特定对象建房的理直气壮。相同的情形还有,经适房屡屡成为“干部福利房”。

  从本质上讲,“低价官宅”的现身、“干部福利房”的泛滥,是一些地方行政权利不受约束的体现。某些地方执政者对于民众利益的蔑视无疑于挑衅,地方官员之所以敢于“集体性违规”,既是监管处罚不到位的后遗症,更是制度层面公平正义的严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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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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