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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是个易碎品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0年05月24日11:20

  有一句西方谚语说得好:“住在玻璃房子里的人,最好不要向别人扔石头。”黄光裕案件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此。

  不光黄光裕,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都住在玻璃屋里。无论中外,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资本的每一个汗毛孔都滴着鲜血,中国尤其如此。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有的,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就不会有他们。因此,中国的民营企业总是与改革开放一起浮沉,一有风吹草动,受伤害的首先是他们。他们都是白手起家,所有的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上,很多时候,他们要从政府嘴里淘食,身上难免不干净。也因此故,民营企业和政府关系可谓难舍难分。而在新旧体制转型时期,一些政府部门政府官员,已不再为人民服务,而是为金钱服务。民营企业成了他们的唐僧肉。本来,一个正常的调查,最后演变成一场黑幕交易。一项正常的公共服务,变身为有偿服务。甚至出现“钓鱼执法”,故意把你引入圈套,最后让你放血。

  这种官商“鱼水情”,弄得好,可以相得益彰,弄不好就会翻脸。实际上,这种剃刀边缘的生存状态,对谁来说都如同梦魇。大家都在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的生活,担心有一天会出事。在黄光裕面临骗贷逃税调查时,黄光裕怕的不是被调查,而是怕因此影响国美的正常经营。民营企业是如此脆弱,不堪一击,生杀予夺就掌握在这些前来调查的官员手中,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不得不破财免灾,请官员们高抬贵手。这些官员也深知民营企业的软肋,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但他们也知道这么做,并不光明正大,因此,受了贿的官员要么把银行卡冲进了厕所,要么就是让黄光裕代为“理财”。很多时候,这样的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也就掩盖过去了。但更多时候,东边日出西边雨,你也不知道哪片云会下起雨来。聪明绝顶的黄光裕误把乌云当成了保护伞,居然坐在玻璃屋里向证监会扔石头(居然没有收买证监会的人),向股民扔石头,这就是自取灭亡了。

  民营企业既然如此易碎,民营企业家自当洁身自好,该受罚时受罚,该守法时守法,该赎罪时赎罪,把出来混时欠下的都主动还回去,千万不要挑战别人。而某些政府部门某些政府官员,也不要感觉忒好,以为自己掌握着别人的命运,其实,他们也和民营企业差不多,也坐在玻璃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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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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