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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眉县经适房追踪调查 缘何出现40多位领导

来源:东方网
2010年05月24日12:02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政府在网上公示的一份经济适用房申购名单,引发了轩然大波。经济适用房分配名单中为何出现大批领导干部的身影?本应针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又成为“定向”供应公职人员的房子?“新华视点”记者为此赶赴眉县进行追踪调查。

  233名申购者中领导占40多位

  记者从眉县建设局了解到,“城市美景”项目由陕西聚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占地面积208亩,规划总户数1838套,其中经济适用房1548套,配建廉租房290套。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610套,小区已于2010年4月12日举行了奠基仪式。

  同样在2010年4月,眉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展“城市美景”项目一期610套经济适用房的申报工作,并将先行申报的434户申购者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就是这份名单引起舆论广泛质疑。

  引发质疑声浪的是篇名为《眉县经济适用房中的局级干部有多少》的帖文,发帖人称自己在眉县政府网站上发现有一份经济适用房名单在公示,就按照政府网站提供的部门信息搜索了下,结果在名单中发现不少县上各部门领导。这名发帖人随后将一部分名单中的领导加注了职务后贴到网上。

  在发帖人列出的233名申购者中,担任各部门和单位领导的有40多位,其中不乏单位的一把手。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篇帖文迅速在网上流传开来。有知情网民在跟帖中还加注了名单中某些领导拥有住房的情况,以证明他们并不是住房困难群体,许多网民对公示名单中的申购者多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三大“关键点”让经适房“走样”

  据眉县建设局局长陈安平介绍,2007年以来,县城商品房均价从1000多元涨到目前2600元左右,与此同时调查显示,目前全县城镇居民需房数量在7000户以上。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城市美景”项目在申购对象、建设方式、套型面积等三大“关键点”与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大相径庭。

  记者在眉县建设局出台的《关于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房销售方案的通知》中看到,在“供应和销售原则”一条中规定,首批分配供应的数额按照各乡镇(含社区)、各部门(含基层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离休人员)数量确定。在“供应分配对象和条件”一条中规定的购房条件包括:“各乡镇机关、各部门、各系统在册已婚工作人员”“夫妻双方均为眉县城镇非农户口”“城镇无住房或城镇人均住房不足14平方米家庭”“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应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等4条。

  采访中,眉县有关部门承认,首批分配的610套经济适用房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绝大多数,而分配给城区两个社区居民的名额只有22套。对此他们的解释是,眉县作为县城,其居民主体就是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他们平均2000多元的月收入在当地来说较低,且有很多确实属于住房困难家庭。

  陈安平说,“城市美景”项目从建设方式上来说并不算真正的经济适用房,例如其土地就不是采取划拨形式,而是以每亩17万多元价格从农民手里征的地。同时今后建设也将采取开发商垫资先建,到一定程度后购房者分期交款的类似于集资建房的模式。当初采用“经济适用房”名义,主要是考虑到可以利用经济适用房相关优惠减免政策,尽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从而降低干部职工购房负担。

  记者还发现,“城市美景”项目最初确定的户型面积为48平方米到135.4平方米,这与国家规定差距很大。对此眉县建设局的解释是,在推出该项目前,他们对干部群众做过广泛调查,结果大多数需求集中在100-120平方米,据此他们在初步设计时提出一些大户型方案。

  惠民工程不容“擦边球”

  记者了解到,“城市美景”小区未来房价在一些干部群众中的说法是每平方米1600元到1700元之间,大大低于眉县目前各小区在售商品房的平均房价。眉县一些干部群众表示,相对较低的价格,使得“城市美景”小区房子可能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经济适用房的发售,使得一些本有房子又买到经济适用房的人今后可加价倒卖。对于公示名单中出现的众多领导,眉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师永雄表示,各单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选和产生办法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单位初审并公示后上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并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购房对象。目前的这份公示名单就属于县住房保障中心二审公示阶段,并不是最后结果。师永雄说,审核时注重的是申购者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而没有考虑其是否是领导干部。但此次争议也说明当初审核时忽视了购房者职务和身份因素,值得反思。

  针对“城市美景”建设引发的争议,眉县县委、县政府已出台相关整改措施,包括严格申购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资格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加大向乡镇及一线职工的倾斜力度;对于户型超标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各类报批手续等。眉县有关部门宣布,先期公示的经济适用房分配名单作废,进行重新审核。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认为,眉县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有变相福利分房之嫌,而分房范围集中在公职人员则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普通群众的利益。当前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利用经济适用房名义行福利分房或集资建房之实的现象屡有发生,对这种打“擦边球”行为应该坚决制止,并通过加强监管和更为完善的政策设计杜绝这类行为,防止惠民工程“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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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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