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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系统:房产税表态矛盾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0年05月24日17:5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晓丹 “我并没有对‘房产税三年免谈’这一说法作出任何评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24日对本网记者表示,房产税的推出时间表最后由官方确定,“房产税三年免谈”的观点属于研究人员观点。

  “‘房产税三年免谈’是研究员观点,我的观点也是研究员观点,都代表个人观点。最后房产税的推出时间要由官方确定。”贾康表示,房产税的推出时间有争议是正常的。

  尽管贾康一再声明仅代表个人观点,但根据此前一般情形,部委与其相关的研究部门之间在政策表态基本是一致的。在上周,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称:“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而在清华的演讲上,当被问及房产税何时推出时,贾康表示,最后的时间表还未确定,三年之谈是研究人员观点,由此引发关于房产税开征时间的争论。显然,在发改委与财政部门之间,最起码承担政策研究与走向部门的人员表态截然不同的。

  “目前的税制改革在不断推进,房产税何时推出我们拭目以待。”当记者再次问及房产税推出的具体时间表时,贾康委婉地表示,仍要看政府最后公布的时间。但在楼市宏观调控政策频繁,地产行业走势微妙,地产企业多数处于观望的时刻,房产税开征的消息表明,房地产调控已经从宏观行业政策性调控转向地方财政调控。

  国务院“10号文”将税收政策作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工具,明确提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对于房产税否能起到遏制房价的作用,贾康认为,从美国等市场发达国家的推行情况来看,房价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这是因为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都不能避免房价长期上涨的趋势,中国更是如此。“在这个城市化的过程中,我没有看到有任何可能,会在长期趋势上改变房价的上升。”在贾康看来,今后将有5亿多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房价的上涨恐怕没有任何力量能改变。

  由于“10号文”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税收政策,因此,关于房地产调控的税收政策一直处于猜测状态,各个政府部门对推出时间表的看法不同,但房产税的推出已成定局,贾康反复表示:“我们都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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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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