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车船税调整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据报道,酝酿多时的车船税改革已形成草案,按照调整办法,1.0升和以下小车的车船税不作调整,但是从第2档次开始,每个档次的征税上限都有了不少的改变。1.0-1.6升年税额最低为360元,最高可开征1080元。2.0升排量汽车的车船税考虑从900元起步,而4.0升和以上区间的大排量豪华车,起征点将超过3500元,最高或征收万元以上。
人都是有私心的,我读到这条消息时,第一个反应是我该交多少钱。我现在开的车排量2.0升,那么就要从900元起步了,上限还不知道是多少呢,也许会到1500?而之前我每年要交的车船税是420元,再追溯到2007年之前,我记得是200元 。短短的三四年时间,我为国家的贡献呈几何基数增长,顿时感觉到脑后多了圈光环,真的有点为自己作为纳税人感到自豪了。荣誉感归荣誉感,平白地要增加这么多的支出,心里到底还是有点不爽的。于是我登陆一些论坛,看看大家怎么评论这件事。网上的议论啥都有,支持和反对的都不在少数。我猜测,支持的人大概都是没车的,反对的应该多为有车的,屁股决定脑袋,这也不奇怪。
而主流媒体的声音则不同,几乎都是一边倒地叫好。像以往某个政策推出之前的舆论引导一样,这一次报纸记者们照样采用了这样的行文套路:先交代政策内容,然后是专家论述该政策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支持节能减排重要规划、寻求产业发展和环保平衡点,云云;再然后还找了几个汽车厂商来表表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是一个操作简单的节能环保政策,对引导汽车厂家产品结构调整、引导消费作用很大……
我记得以前燃油税推出时,专家和业内人士们也是这么积极拥护的,什么国际惯例啊、有助于车主减少开车费用啊,等等。几年过去了,中国的道路收费几乎没有减少,收来的燃油税去派了什么用场人们不得而知,而这时也见不着专家们的踪影了。
话说回来,这一次计划调整车船税,其理由要冠冕得多了。发展低碳经济,这可是国际潮流啊。国家如推出这一新政,将主要是为了支持我国节能减排发展的重要规划,因此,“这一政策调整是势在必行的”(专家语)。节能减排,人人有责,我等小民自然不好质疑了,那就交吧,谁让你多消耗了社会资源呢?
但我依然有几个不服气的地方,不揣冒昧,提出来供有关方面参考。其一,我们国家的税负已经够重了,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年初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而且,据研究,中国的汽车税负在世界各国中,仅低于日本,也是稳居世界老二。在此情形下还要加大汽车税负,是不是有点过分?难道还真想坐上头把交椅啊?其二,我们已经缴纳的汽车消费税和燃油消费税,以及正在进行改革的车购税,已经充分体现了节能减排的内容,再以环保为名提高车船税,是不是重复计税?其三,调整车船税,牵涉到国内数千万车主的直接利益,这笔钱不是厂家支付的,而是消费者买车后每年定期支付的。而有关方面除了征求专家和厂家的意见,征求了广大车主的意见没有?其四,退一步说,即使我心悦诚服地奉上这笔钱,那作为纳税人,我总该对这些钱派何用场有点知情权吧,可是,这么多年来,有关方面做到过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吗?
明末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中用 “积重莫返之害” 一句话概括了一种税制改革恶性循环的怪圈。意思是说:历代赋税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今天,中国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农业社会,但在税收这个问题上,我们似乎依然循环于这种怪圈。税收杠杆能否合理运用,是对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公仆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