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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民:两年内必减个人所得税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刘安民
2010年05月27日16:52

  (专供搜狐财经稿件 请勿转载)

  低工资是维持中国制造的竞争优势的重要一环。沿海出口型企业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工人工资,短期内全民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也很难大幅提高。所以要想拉动消费,实现经济结构的快速转型,最快捷的办法就是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5月25日,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闭幕。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中国将实施促进消费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继续进行结构改革来保障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不断扩大的拉动作用。”这表明,中国将加快经济结构向消费转型的力度。

  近20年来,中国社会消费总额占GDP的比例不断降低。从上世纪80年代的50%以上降至2008年的35%左右,而投资和出口对GDP的贡献达到65%。2009年,因为出口下滑严重,加上国家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一系列政策,消费对经济的贡献超过了50%。但这是以出口持续下降和经济低速增长为代价的,不能说明太多问题。比照发达国家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70%,中国的消费增长空间还很大。

  要想提高消费占GDP的比例,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是两个:一是大幅度提高工资,二是大幅度提高居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中国人不是不想消费,而是大家口袋里没钱。中国全民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为8.3%,全世界最低,甚至低于很多非洲国家。美国这一比例为55%,欧洲为55%~65%,菲律宾、泰国是28%,伊朗为25%,印度为20%强。按人均小时工资计算,中国依然全球最低。另据媒体报道,全国总工会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有1/4职工5年内没有涨工资,我们全民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连续22年下降,而中国国民经济则是连续数十年高增长。在此局面之下,要中国消费大幅度提高,很难。

  低工资是维持中国制造的竞争优势的重要一环。沿海出口型企业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工人工资,短期内全民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也很难大幅提高。所以要想拉动消费,实现经济结构的快速转型,最快捷的办法就是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目前起征点为月收入2000元的个税政策并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第一,比照历史不合理。1980年,中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时的起征标准是800元/月,而当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2元。以此推算,个税起征点是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2.60倍,这是向高收入者征税。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58元,以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推算,起征点是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的1.27倍。考虑到三险等不征税,也只有1.59倍。这个标准已经降低到1980年的1/12以下,因为1980年是全国职工的平均收入,现在用的是全国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两者至少相差1/3以上。特别是如稿费一类劳动报酬,1980年是超过800元以上征税,现在仍然是这个标准,30年没有变过,而这30年来,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个税政策的不合理,由此一目了然;

  第二,2000元的起征点,严重背离了个税设计的初衷。个税的主要作用是调节社会分配差距,而2000元起征已经变成了对普通工薪阶层征税。2008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29229元(当年工薪阶层交个税1849亿),2009年估计超过31800元,也即2009年达到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准的就得交税,这几乎是对所有城镇在职职工收税,至少可以说是对工薪阶层收税。再如农民工,很多建筑工日工资70到80元,没有节假日,月工资约为2100元到2400元,没有三险等。按此收入水平,他们也要交税。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这么低,还要交税,这种不合理状况,应该改变;

  第三,城镇职工生活压力相当大,现行的税收政策,已经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和消费。城镇家庭养个小孩,每月至少得2000元,还不谈小孩看病。国家税务总局计算的结果显示, 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42.9元,即937元/月,远低于2000元/月的个税扣除标准。我认为他们这是在月球上生活的标准。笔者有一个孩子,现在国家规定学校每学期收费170元,这是体现出来的做到学校账上的收费,可是天知道这连一学期实际收费的1/10都不够。如果算上在外面培优、请家教的钱,每学期至少再加3000元。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怎么反映这些?

  年轻人收入本来就低,还要交个税,哪有那么多钱来消费?特别是很多要还房贷的家庭,国家的税收政策看到了他们月收入四千五千,但没有看到他们每个月还要还两千三千的房贷,这种政策相当于选择性色盲,不合理性十分明显;

  第四,中国个税增长速度太高,与民争利。1994年,我国个税收入为72.7亿元,2009年达到3944亿,增长了54.25倍;1994年,中国GDP是4.38万亿元,2009年为33.54万亿元,增长了7.66倍;同期,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从4510元增长到31800元,增幅为7.05倍。由此可见,个税增速是国民经济增速的7.08倍,是职工收入增速的7.70倍,政策的不合理太明显。

  实际上,现在减税的条件已经越来越成熟,这是因为中国财政收入增速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1.03万亿元,2009年为6.84万亿元,增长了6.64倍;同期,GDP从8.21万亿元增长到33.54 万亿元,增长4.09倍。财政收入增速是国民经济增速的1.62倍。也就是说,中国政府在前10年中积累了相当多的财富,为降低个税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7702.55亿元,增长了4678.97亿元,同比增长35.9%。即使工薪阶层的个税减少1000亿元,对全国税收影响也很少,再辅之以增加职工工资,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就会很大。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两年内中国个税必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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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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