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补充协议七昨在港签署
适时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
⊙新华社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7日在香港签署。在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嘉宾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签署了“补充协议七”。该协议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补充协议七”涵盖19个领域,共有35项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包括涉及14个服务领域的27项开放措施,其中8项属“先行先试”措施。
内地14个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条件会进一步放宽,这些领域包括建筑、医疗、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专业设计、视听、分销、银行、证券、社会服务、旅游、文娱、航空运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个体工商户。其中“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及“专业设计”是新增的服务领域,使“安排”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2个增至44个。
在医疗方面,“补充协议七”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上海、重庆、广东、福建、海南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及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疗养院。
在金融合作方面,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代表处一年以上便可申请设立外商独资银行或外国银行分行。香港银行的内地营业性机构在内地开业两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一年有盈利,可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补充协议七”提出,内地与香港将深化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的合作,适时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除了惠及较具规模的企业,“补充协议七”还包括惠及个人及小商户的措施,例如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可到内地短期执业;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参加内地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等。
在教育合作方面,双方同意支持内地教育机构与香港高等院校在内地合作办学,合作建设研究设施,培养本科或以上高层次人才等。
(责任编辑: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