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全国县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要求,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对京津沪渝四地政府将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等交给国资委监管,黄淑和表示认同并强调“值得认真学习借鉴”。
黄淑和指出,最近一段时间,在新一轮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一些地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相应调整。个别城市在“大部制”改革试点中将“国资委”更名为“国资局”,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职能部门。一些地市也进行了撤“委”改“局”的机构调整。这在各地国资监管系统中引起较大反响和担忧。
黄淑和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调研,与各地国资委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且正式向中编办提交了专题报告。“我们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体制上的创新,十六大确立的"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他说。
会上,黄淑和对京津沪渝地方政府将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等交给国资委监管表示欣赏,并表示,“他们的经验值得认真学习借鉴”。他说,上述四个直辖市不仅把企业经营性资产交给国资委监管,还根据地方实际,把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等交给国资委监管,采取的是“大授权”的模式,效果非常明显,国有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显著提高,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显著增强。
此外,黄淑和还高度评价了义乌国资监管新模式,并表示,“他们的经验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他说,当前,由于县一级不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使得不少地方政府认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只明确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监管机构,县级国有企业主要的任务是退出,而且县级国有资产总量很少,很难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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