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起全省实行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动一次酒驾上浮15%,一次醉驾上浮30%,60%封顶
记者昨日从省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省将从今年6月5日起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就意味着酒后驾驶将给机动车车主增加一笔不菲的保险费。
合肥市交警支队昨天率先向记者通报了这一消息,而记者随后了解到,全省都将于6月5日同步执行这一制度。
据介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适用跟车原则,即不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是否为被驾驶机动车所有人,被驾驶机动车在下一个保险年度投保时均应上浮交强险费率。该机动车在被发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之后如有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等业务的,不影响次年投保时上浮交强险费率。
每发生一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酒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按次累加浮动费率,累计上浮费率不得超过60%。这一制度可与交通事故费率上浮制度同时适用。
在 “安徽省车险信息平台”上线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每15天将酒后驾驶违法数据传至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各财产保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可登录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安徽省车险信息平台”上线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实时、完整、准确地将酒后驾驶违法数据传至该平台。
(责任编辑:侯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