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箭已上弦
在过去的12个小时中,关于房产税的消息,再次引人注目。昨天下午,媒体都注意到了中国政府网上,一个引人遐想的消息。这个消息就是,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在这个《意见》当中,“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提法,赫然在目,明确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名词解释:房产税
最近有关房产税的新闻满天飞,但可能很多朋友对房产税本身这个定义还有疑惑,到底什么是房产税呢?其实我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而按照这个条例,我国房产税的计算办法是,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主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后,以1.2%的税率缴纳。比如说,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减除30%后的余值就是70万,70万的基础上再乘以1.2%,得到的8400元就是实际应缴纳的税款。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改革媒体评论
对于我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很多人不了解的原因是,按照这个条例,“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也就是居民住宅是免于缴纳房产税的。因此实际上,现在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何时推出的问题,严格来说是房产税的改革问题。那么对于此次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表态,媒体又有什么看法呢?《新华每日电讯》引用了多位专家的观点,表示国家发改委体积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显示了政府推进房产税改革的坚定决心。作为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房产税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并非调控房地产市场。由于我国没有财产税,房产税更多是作为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中国证券报》的文章说,国务院的表态意味着房产税改革已经超越了研究环节,开始步入实施阶段。而逐步推进的措辞也意味着房产税改革不会一步到位,中央政府对房产税改革的定位更倾向于是一项长期的税制改革,而非短期的房价调控工具。房产税改革绝非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