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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上市在即 涉农财税优惠做“嫁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6月04日07:43

  每经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管理层对涉农金融的政策助力,让正值上市之际的农行再借东风。一位接近农行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证实,农行已获得财政部给予的县域涉农贷款财税优惠政策,比照农信社享受同等财税政策,免收业务和机构监管费,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

  “国有大行IPO上阵前,获得税收优惠支持,早已见怪不怪,更何况是对涉农金融业务本身就贡献不少的农行。”一位参与农行IPO承销的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政策助力 业绩可期

  近日,农行终获财政部给予的县域涉农贷款财税优惠政策,即对此前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八个省区市的561家县域支行,参照国家对农信社同等的财税政策和收费政策,免收业务监管费和机构监管费。

  上述接近农行人士透露,农行计划有更多的改革试点参与到享受财税政策和收费政策优惠的大军中,目前是八个省区市,今后会扩大到16个省区市的县域支行,进而覆盖到更多的县域支行。

  记者了解到,在税收政策方面,这些县域支行将获得与农信社同等的政策,即享受3%的营业税,较此前下降2个百分点;位于地震灾区的3个省的县域支行,比照震区农信社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不在试点范围内的省份,则可以享受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的减免政策。

  此外,机构管理费免征也将为农行带来较大的成本优势。据悉,2009年年底农行总资产约8.5万亿元,需按比例向银监会缴纳监管费,而比照农信社后,农行将享受免征监管费,预计将节约上亿元。

  同时,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农信社执行,也将使得农行用于支持县域的资金更加充裕。数据显示,大型国有银行执行17%的存款准备金率,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等执行13.5%的存款准备金率,如果561家支行按照13.5%的标准执行存款准备金率,将释放大量的资金。

  有观点认为,这不仅使得支农资金投放更加充裕,也有利于改善农行整体的资产收益水平,按照对农行政策优惠和支持项目累加起来进行量化计算,能为农行增加50亿~60亿元的利润。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付立春向记者表示,这不仅增强了农行在IPO定价问题上的议价能力,主要是财税、收费以及存款准备金率上的优惠将直接转增为农行的利润,这也是对此前市场上对农行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担忧的有力回应。

  上述参与农行IPO承销的分析师也表示,在农行上市前夕,监管部门明确该行“三农”改革试点的具体运行指南,其中优惠政策涉及税、费以及存款准备金率方面,在提振农行利润空间的同时,也为农行IPO上市争取更大议价话语权,从而明确了农行“三农”业务的市场化、商业化路线。

  上市在即 “农”字仍当头

  随着上市步伐渐行渐近,走市场化、商业化路线的农行在“三农”的金融服务方面依然坚定其方向,或许正因如此,管理层的政策才更多地为该行的上市之路护航。

  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5月19日在广西调研时曾表示,中国农业银行永远都不能脱离“农”字。农业银行股改不改“三农”方向,上市只会强化服务“三农”功能。

  项俊波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农业银行服务“三农”不仅要做,而且要做好。尽管服务“三农”风险大、成本高,但是中国农业银行无论在什么时候,服务“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服务“三农”的信心不能动摇,服务“三农”的力度不能削弱。

  据了解,由于对服务“三农”的战略存疑,模式不明,农行的改制一直进展缓慢,股改方案酝酿多年,在定下“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16字方针后,农行改制方案于2008年10月获得国务院批准,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挂牌,并完成了财务重组。

  在农行公布的《“三农”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2008年-2017年)》中,提出服务“三农”的十年目标,到2013年,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万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农行涉农贷款累计投放达9899亿元,余额达1.2万亿元,大约占贷款总额的四分之一。农行涉农贷款不良率为4%,高于整体2.91%的不良贷款率。同时,农行的“三农”服务并不乏金融创新。

  新闻链接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范围扩大

  每经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为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财政部日前扩大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符合规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中央财政按照贷款平均余额一定比例给予的定向费用补贴。

  其中,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

  同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至2012年,将费用补贴范围扩大到2255个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

  该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照该网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补贴资金在下一年度拨付。

  另外,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范围,按照《办法》执行。当年已经享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不重复享受补贴。

  

(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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