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日表示,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基础,各保险公司在注重业务发展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信息安全,要全面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控网络交易风险。
伴随着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网络销售保险产品成为一种时尚。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三届保险信息化高峰论坛”上获悉,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3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络销售,3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电话销售业务。2009年我国保险业网上实现保费收入77.7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1.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26亿元。可见,保险电子商务日益成为重要的营销渠道和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指出,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有利于优化保险业渠道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全行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模式。
不过,当前电子商务还在摸索中前进,不时传出个人信息泄露的消息。李克穆指出,各保险公司在注重业务发展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信息安全,要全面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树立风险意识,严控网络交易风险,不断提高保险信息安全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快信用、认证、支付、标准等支撑体系建设,促进保险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信息安全不仅需要高技术的保证,更要有责任意识和制度的保证。”
(责任编辑: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