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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楼市成交量连下滑 房产商无奈祭出分期付款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6月09日15:18
  针对国家接连出台的调控政策,省城一些高端住宅项目明显感到销售压力,为了应对销售不景气状况,一些开发商祭出了“分期付款”。

  上周末,省城徐女士和家人到一个售楼处看房,与售楼人员交流时,徐女士明确表示,名下已有房产,到售楼处只是想看看,现在调控政策十分严厉,二套以上住房,不仅贷款难审批,而且利率和首付要提高。

  8日下午,徐女士接到售楼人员电话,称为应对调控政策,开发商针对贷款难的客户,刚刚推出了一项分期付款的方式。

  对此,记者对该楼盘进行了采访。销售人员称,分期付款共四期,首付30%,今年10月底再付25%,明年4月底第三期付25%,最后一期明年10月份,支付剩下的20%。分期付款与按揭贷款同样,能够享受99折优惠。

  据称,这一政策主要为应对国家关于二套以上购房贷款首付、 利率上浮的政策,“一些客户在政策施行后可能无法贷款,调控政策5月份施行,我们也随后推出分期付款的销售策略”。

  销售人员介绍,按照“分期付款”规定,中途退房属购房者违约,需承担房价总额20%违约金,如果无法按时支付尾款,7日之内,每日交纳房价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7日以上每日要交千分之五。

  按照一套房屋总价300万元计算,7天之内逾期每天承担的违约金为3000元,7天以上每天的违约金更是要高达1.5万元,如此之高的违约赔偿对购房者是否苛刻?销售人员对此的解释是,项目建设也需要银行贷款,分期付款实际上是开发商为购房者承担了银行利息,既是一种应对调控的政策变通,也是对购房者一种变相优惠。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资深房地产律师宋洪昌称,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房并无法律方面的障碍,也与目前的调控政策不相冲突,“这种方式的出现反映出政策调控楼市的局限性,政策限制二套以上购房者使用银行贷款,但是不能限制购房者使用自有资金购房。”宋律师称,分期付款购房在外地特别是一线城市已经出现过,但在济南这种方式比较罕见,他推测随着调控政策逐渐收紧,分期付款可能会在济南楼市更多出现。 (记者张璐)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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