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3日电(记者魏宗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最新发布的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的指导意见正在引起业内外普遍关注。“它的作用不仅仅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更重要的是将改变中国人"重购轻租"的旧观念。”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称,作为保障性住房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公共租赁房深层次的影响远远超出表面上所解决的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1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政策不仅惠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在此之前,杭州、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已试点或制定了公共租赁房政策,一些城市已开工建设严格控制面积的小户型公租房。
28岁的周海涛来到上海快3年了,现就职于上海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属于既不能享受廉租房、经适房政策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外地在沪人群。“刚工作时收入低只能"群租",现在与一个男同学"合租",希望再过几年能有资格成为"房奴"”,周海涛称自己就要建立小家庭,并不期待住进公共租赁房能节省多少租金,主要是三五年内能稳定租房有保障,而且小户型房源增加了以后,可以单独住一套房。
与廉租房、经适房相比,公共租赁住房并非高补贴性的保障产品。近期公布的《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具体由各运营机构按规定制订。”这就意味着,将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比市场价低不了多少,更不会达到此前一些专家预期的低于市价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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