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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力挺锌业股份 关联交易连年倍增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6月17日00:08
  从零到12亿,一年之间锌业股份(000751.SZ)与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经贸)的关联交易突增。

  6月7日,锌业股份(000751.SZ)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份是《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另一份是《关于补充公司2009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2010年的关联交易数据,记者发现,公司预计2010年将从中冶经贸采购12.85亿元的商品。

  而2009年,公司与中冶经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66亿元,2010年同比增长了175.75%。

  公司并没有公布该交易占2010年同类交易的比重,但根据2009年11.33%的比重估计,2010年的比重将达到31.24%。而根据记者的调查,直到2009年上半年,公司与中冶经贸还没有任何关联交易。

  此前市场一直预期中冶集团所拥有的庞大的矿产资源会有一部分注入锌业股份,但一直未能成实。而两者之间关联交易连年倍增似乎显示中冶集团扶持日渐经营不济的锌业股份。

  关联交易突增

  公开资料显示,中冶经贸是中国中冶(601618.SH)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资源产品的销售代理及相关贸易;资源自主开发深加工;EPC工程总承包所需设备、材料、技术的进出口代理综合服务等,2009年销售收入19.3亿元,净利润却仅900余万元。

  “锌业股份从中冶经贸采购的商品主要是锌精矿。”一位接近锌业股份的人士称,锌业股份手里没有矿产资源,一直面临着原材料短缺和价格上涨的风险。

  正因如此,2007年中冶集团收购了锌业股份之后,市场一直预期中冶集团所拥有的庞大的矿产资源会有一部分注入锌业股份,但是,直到中国中冶整体上市,市场预期才稍有减弱。

  不过,今年1月中国中冶的一则公告使市场的预期再度燃起。中国中冶称,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葫芦岛)已于2010年1月15日与葫芦岛锌厂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冶葫芦岛同意收购西藏华亿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亿)的全部股权,交易额约为人民币38739万元,将悉数由葫芦岛锌厂欠负中冶葫芦岛的债款/应付账款抵偿。

  中国中冶持有中冶葫芦岛51%股权,后者又持有ST锌业38.17%的股权。西藏华亿则持有的西藏华夏矿业有限公司(西藏蒙亚矿)55%的股权。

  但此后不久,公司将上述传言予以澄清,“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中国中冶没有将西藏华亿注入锌业股份的安排,也没有对锌业股份进行重大资产注入、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及发行股份等事项的安排。”

  “西藏距离辽宁路途遥远,不像海路运输,陆路运输费用会很高,即便拥有了矿山,也不会直接运到辽宁葫芦岛来冶炼。不过,倒是可以采用类似对冲的办法,比如矿石开采出来后就近销售,同时,公司也就近采购。这样就可以规避原材料涨价的风险。”上述人士认为。

  事实上,2006年11月,锌业股份就曾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收购西藏华夏矿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但2007年7月,公司又以“非公开定向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某项批文难以在要求期限内办妥”撤消了申请文件。

  “主要是因为环保问题,该矿山环保没有过关,现在仍在解决当中。”上述人士称。

  2009年一季度公司亏损5005万元,“当时锌价格低迷,而原材料又短缺,公司基本上赚不到加工费。”上述人士称。而在此之前,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2007年亏损2.88亿元,2008年巨亏9.81亿元。

  2009年6月8日,公司曾公布了一份2009年的关联交易数据,在预计的总金额为1.9亿元关联交易中,主要是向葫芦岛东方铜业公司采购水、电、汽等劳务。

  但是,今年6月7日公布的《关于补充公司200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中,公司向中冶经贸采购商品金额达4.66亿元。可见,该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2009年下半年,在公司经营不济的情况下,中冶采取了关联交易的方式对锌业股份予以支持。

  “以往公司采购锌矿,还面临不少中间商在中间盘剥,价格就更高了,在获得中冶支持的情况下,公司减少了这部分矿石的采购,而且也可以压低价格。”上述人士称。

  卷入互保链

  而在原材料问题部分解决时,公司又陷入了另一场危机——公司险些被拖进了*ST锦化(000818.SZ)的担保圈。

  锌业股份的2009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为*ST锦化贷款和银行承兑8000万元提供担保,这些贷款和银行承兑分11笔发生在2009年3月至8月间,其中有6笔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ST锦化的2009年年报则显示,这11笔利率高达18%的短期借款均已逾期。 不过,*ST锦化还是在锌业股份发布年报前偿还了该笔借款。锌业股份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3月15日,依据锦州银行出具的《关于解除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责任的证明》,上述由我公司担保的贷款及承兑汇票8000万元已全部偿还,并解除我公司对锦化氯碱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在刚刚偿还这笔贷款不久,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锌业股份因此逃过一劫。
(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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