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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亿违规用地秋后算账 9月问责地方一把手

来源:华夏时报
2010年06月19日10:26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 四川报道

  “我家的地都被征用了。”6月17日,四川广元东坝水柜村村民刘娟向《华夏时报》记者抱怨,她家的地被政府征收用来建房子,现在已经没地可种。

  刘娟的地位于成(都)普(济)铁路边上。在这块地的周围,沿着成普铁路约3公里,从老072医院往东至120厂路口以及081厂,这一大片土地上正在热火朝天地修建房屋。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些建筑与铁路几乎是“零距离”,而这与《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村镇居民居住区与铁路间距不少于12米的政策相悖,属于违规用地。

  同样在6月17日,国土部召开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闻通气会。在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从8月份开始,国土部将集体约谈违法用地严重城市的主要负责人,9月份启动地方一把手问责制。”

  多位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问责地方政府一把手,既显示了中央高层的决心,也凸显出土地调控的紧迫性。最近一段时间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十分突出,已引起高层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就此作出批示:“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

  国土部发力

  国土部最近频频被置于聚光灯下。在6月17日的新闻通气会之前,国土部部长徐绍史13日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此前,国土部、监察部联合清查整改4万亿投资违规用地的项目,查出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共有807宗,涉及土地面积21.96万亩,占比35.86%。用徐绍史的话说,31个省区市均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单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就占四成左右。

  “各类违规用地一直存在。”17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说。为此,最近国土部要求重点抓3件大事:一是确保保障房用地;二是清查闲置用地;三是治理招拍挂。其中,“对于闲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坚决收回。”徐绍史说。

  而今,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已进入多个部委会签阶段。在回答是否近期出台的问题时,国土部办公厅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将择日发布。”

  针对扩大内需项目中未报即用和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日前国土资源部会同国资委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有关责任人土地违法问责规定”等新政策。此外,国土部还正在“修改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

  “用地了,就违法;不用地,就没项目。”中国土地学会一位专家表示,目前全国耕地面积还在继续减少,“如何平衡这场博弈,需要大智大勇。”

  4万亿后遗症

  4万亿投资项目所需要的土地肯定不在少数,此前有报道称需要120万亩。据悉,4万亿投资项目的用地要求是“城市闲置用地,不占耕地指标”。

  “有这么多的项目要落地,这对18亿亩耕地红线造成很大压力。”在2008年底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这样说。随后,国土部出台“4万亿投资项目”的用地新举措——《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对地方投资用地给予适当放宽,比如今后两年用地重点保证中央投资项目、扩大先行用地范围、各地优先确保保障房用地项目等。

  在4万亿项目用地上,国土部准许“简化审批程序”,在与发改委协商后所下达的用地项目明确为三类:“正在建”、“准备建”和“规划建”项目。

  “未来几年将优先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如果国土部不放松土地口子,地方仅靠原有的土地指标,用地需求难以满足。北京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也曾直言,地方扩内需项目基本是把未来重大项目提前实施,新增用地则通过释放未来用地指标对应。

  本报记者获悉,在执行中央投资项目用地时,国土部要求要尽量选择废旧厂房、破产国有企业土地,而国土部和财政部为此专门出台鼓励措施。为此,国土资部长徐绍史、副部长贠小苏专门“约谈”了9个用地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负责人,共商用地良策。

  “这一切都是服从于中央投资项目。”一位地方发改委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地方看来,这就像娶了“皇帝的女儿”,好看但不好伺候。何况除中央投资项目外,地方还有自己的投资项目需要用地。“有些地方项目仅仅立了项。”上述人士坦言。

  那么,如何弥补巨大的用地缺口?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2008年底国新办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用地的缺口需要把‘十二五’规划中2010-2012年的部分指标提前挪用。”随后,2009年建设用地指标增加50万亩。本报记者还获知,2009年用地计划指标的下达方式也调整为:年初下达一部分,上半年再根据各地实施情况进行调剂,“明确一部分基本农田由省级政府自行调整。”

  “为了招到一个好的项目,财力薄弱的地方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只有在土地、税收等上做文章。”在“五一”期间,某副市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记者采访到的实际情况是,在具体执行部分中央投资项目中,县级以及县级以下政府圈一块地非常容易。

  9月开始问责

  2008年5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15号令”,要求追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今年是国土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对政府主要负责人问责的第一年,政府带头违法用地或政府主导下的违法用地一旦发生,不仅会被曝光,相关负责人将会被问责。

  国土部8月将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例,约谈范围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而约谈的最后期限在8月15日前。

  据李建勤介绍,7月,国土部将组织督察组赴地方检查;8月召开集体约谈会;9月启动问责工作。

  “不但问责事,更要问责人。”李建勤解释说,“15号令”中提出的问责方式是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徐绍史曾表示,如果土地违法违规情况超过了“15号令”,将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为此,近日国土部还特地对各地负责国土工作的市长进行了首次培训。

  对于如何界定地方政府官员保护耕地责任问题,李建勤给出的答案是:当地方政府管辖区域内,年度违法占用的耕地面积,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总面积中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至于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以及相关拆迁安置用地、扩大内需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等特殊用地中,涉及违法用地查处难度大的问题,李建勤表示:“这不能阻拦土地违法问责工作。”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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