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原江西萍矿集团董事长徐绍芳退休后,从杭州锦江集团“借款”150万元。而在辞职前的两年前,民营资本锦江集团参与了国资萍矿集团的改制。
江西一桩国资改制流失案,牵扯出浙江一名福布斯富豪。
2010年6月2日,江西省纪委公开表示,江西省煤炭集团
公司萍矿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徐绍芳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前的2009年10月,徐绍芳已经被“双规”。
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徐绍芳案主要行贿人指向杭州锦江集团董事长钭正刚。从纪委部门已经掌握的材料来看,锦江集团2005年入主及退出安源股份过程中,徐绍芳从中起了“重要”作用。
故事,则藏在一张150万元的“借据”里。
150万元“借据”
“一个总资产300多亿的大企业,身家70多亿的民企老总,犯得着么?”对于合作20多年的老搭档钭正刚被传唤,锦江集团董事总经理王元珞感觉不解。
或许钭正刚自己也没想到,4年前的一张“借据”,会让他这个杭州市工商联副会长、临安市三届政协副主席,遭遇江西检方数次传唤的尴尬——2003年,钭正刚以1.76亿美元的净资产位居当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51位。
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复印件,此前的2006年11月20日,锦江集团考核委员会主任徐绍芳与该集团发生了一笔150万元的借款,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钭正刚在这份借据上签字“同意暂借”。
也是在2006年,徐绍芳从萍矿集团退休后,到浙江锦江集团上班。
2009年10月,64岁的原萍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徐绍芳在杭州家中被江西省纪委专案组带走接受调查,今年1月移交检察机关。
12月2日,江西省纪委找到钭正刚。在调查150万元借款情况过程中,王元珞提出调查笔录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但其意见未被调查人员采纳。
“徐绍芳被‘双规’时,离还款的最后期限还有1个多月。”王元珞向记者表示,徐按照职工身份在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的正式借款手续,所借150元款项直接划入杭州浙创房地产置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房产中介)。
12月26日,调查人员再来杭州,要求钭正刚出具“150万元借据为事后伪造”的书面证明,遭到钭的拒绝。随后,徐绍芳涉嫌职务犯罪案移交江西宜春市检察院。
戏剧的是,2010年1月12日,锦江集团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起诉徐绍芳,称徐未按时归还借款构成违约,请求判决徐绍芳归还本金150万元及支付利息1.26万元。2月9日,西湖区法院缺席判决,支持锦江集团的诉讼请求。截至目前,徐绍芳未就此案提请上诉。
3月24日,宜春检察院签发传唤钭正刚通知书。3月26日,宜春检方找到杭州市纪委,要求对钭进行调查并希望当地相关部门配合协查;钭再次做了笔录。
到5月11日,江西省检察院书面报告至最高检反贪局,称钭正刚前后两份笔录不一致,有翻供嫌疑。几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德光、张伟带队前来杭州,督察此案。
江西省纪委徐绍芳专案组组长涂志白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不清楚最终的贿赂认定情况。
进退安源
那么,徐绍芳与钭正刚之间究竟有何交集?这得从锦江集团的产业拓展说起。
1992年起,靠纺织起家的鈄正刚与英国国家电力公司、美国欧格登公司等合资成立12座垃圾环保发电厂,但盈利状况一般。很快,他又介入水泥、氧化铝及煤炭等能源产业。
2003年,钭正刚的开曼能源公司在河南陕县兴建年产120万吨砂状氧化铝项目,规划总投资46亿元。由于氧化铝项目投资巨大,他开始多方筹措资金。
2004年11月,锦江集团与萍矿集团签订合资协议。2005 年初,锦江携手关联企业上海康润投资公司与萍矿集团合资组建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萍矿以其持有安源股份13505.67 万股股份及其它资产出资4.05 亿元,控股45%;锦江以3.51 亿元现金出资占39%,上海康润以1.44 亿元现金出资占16%。当时,徐绍芳卸任萍煤集团董事长,转任新锦源的法定代表人。
资料显示,萍矿集团持有的安源股份61.39%股权本身就作价4.98亿元,而加上建安公司100%(据称是优质资产)股权后总作价金额却不增反降,只有4.05亿元。
针对“股权贱卖”的质疑,时任安源股份总经理助理陈松柳公开表示,4.05亿元只是萍矿参股新锦源的股权投资部分(持有45%股权),其实还有一部分是作为对新锦源债权投资的1.57亿元,这两部分都来自于此次两个公司的作价转让,所以实际作价总额是5.62亿元。
但入主安源后钭才发现,萍矿炭资源不断衰减,剩余可开采储量只有1.2亿吨,且近四成为劣质煤,开采成本成倍增长。此前,安源股份已将安源煤矿、煤矸石发电厂及相关业务资产与大股东萍矿集团的浮法玻璃厂进行了整体置换。
经锦江与萍矿协商,安源股份拟发展浮法玻璃和参与投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据公告披露,到2005年底上市公司实际支付开曼铝业投资款4.07亿元、借款2.42亿元。
由于合作生隙,2006年3月江西省政府要求双方终止合作恢复原状。同年7月,锦江集团及关联方完全退出安源股份,江煤集团成为安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徐绍芳退休。
王元珞向本报称,锦江集团退出安源股份时主动承担了合作期间的全部亏损,并给予了萍矿集团实际投资总额50%比例的投资回报,共计1.595亿元。
“锦江退出时,江西国有资产没有任何损失。”王元珞撇称,合作双方2006年10月10日的最后一份会议纪要确认了上述事实,“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对外公布”。
另觅重组方
“这案子不影响江煤集团改制进程。”6月17日,江西省煤炭集团财务处处长兰祖良向本报表示,该集团现已引入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银实业有限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08年5月,江煤集团与北京中弘集团签订意向,由中弘投资10亿元展开重组。中弘主营金融、矿产、地产及文化产业投资等,2008年初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成为ST科苑的实际控制人(15.73%)。
2008年12月,江西省政府以《关于同意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改制总体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其改制总体方案。12日,安源股份就公告江煤集团将引进战略投资者,成立江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和资产置换,借道安源股份实现江西矿业整体上市。
2009年8月,双方签署了正式合作协议,江煤集团以19个煤矿等单位的净资产出资、中弘集团以现金出资,合资设立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江煤集团控股51%,中弘集团和资产管理公司合计持有49%的股权。
2009年10月,江西煤业增资扩股,注册资本27.87亿元,其中江煤集团13.96亿元,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9.3亿元,上海中银实业有限公司3.5亿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8154万元,信达资产管理公司3012万元。
“我们的确有整体上市规划,但至于是否借壳安源股份,要由集团各股东方确定。”江煤集团财务处长兰祖良向本报表示,重组是有成本的,也不排除IPO等途径整体上市。
而在接受本报电话咨询时,江煤集团副总经理周树森、总经理助理何立红、财务处长兰祖良等人均未对徐绍芳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