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昨日与发改委、住建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称,针对重点项目将建立违法用地清单,进而对其在投资、环评、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国土部在通知中提出,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向社会公布。今后将对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实行定期评价,并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向投资、环保、行业主管等部门通报,建议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国土部称,对已通过用地预审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项目,各级国土部门应提前介入,按规定时限组织用地报批。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性工程,在确保被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得到依法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帮助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通知重申,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或审批。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纳入建设成本,足额列入投资概算。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