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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落户城市:实质在于利益分配(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23日14:51
  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布《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较为全面、系统地展示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值得关注的群体。应该说,《报告》所提问题尽管尖锐,却也并不是一个崭新的问题。所谓“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进不来又回不去”,应是“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最突出困窘。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农民工”的实质内涵,其实早已脱离了依靠土地安身立命的概念定义。“进可攻退可守”的传统选择,在时间以及世事的变幻中,无奈地异变为“进无可攻,退无可守”的没有选择。

  于是,改革户籍制度,让“新生代农民工”有序地转化成“市民”,成为之于这一群体的自然而然的应对之策。全总的《报告》当然也不例外,在其对策建议中,提出应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等一系列建议,明确提出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

  而更注重可操作性的设计其实也已提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在其“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课题报告中即提出,户籍改革的总体思路应是从“高门槛、一揽子”获得所有权利的方式,过渡到“多台阶(进入)、渐进式(享有)”的权利获得方式。也即积极渐进,实行梯度赋予权利,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上升通道。 国研中心以及全总的研究报告,均不约而同地触及了户籍改革这个敏感而又复杂的难题。其表现出的谨慎也如出一辙,均或明或暗地提出在尊重和保障现有利益分配格局下,通过增量改革,激活存量。这突出地表明,所谓户籍改革,虽然是一个基于人格尊严以及权利平等的社会问题,但本质而言,则是一个现有利益的再分配问题。或言,哪怕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落户城市再怎么具有先天的正义性、合理性,如若不能妥善、有效地找到与现存利益分配的解决方式,农民变市民,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名称的转换。

  这样现实的利益冲突其实早有反映。在有些地方,暂住证换成居住证大体也仅是名称的改变,其附着于背后的权利并未有实质性的不同。前不久,北京市出台新政,“北京中小学取消户籍壁垒,外地生可免费入学”。这自然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抽样调查却反映了更为实际的问题。受访的许多北京市民明确反对这项新政,原因无外是其加大了本已存在的入学压力,尤其是加剧了进入好学校的竞争。所谓教育均等化,在北京这样教育资源丰富的城市其实也深刻地存在不均等的问题。当然,尽可以对这种反对不假思索地施以道德挞伐,但道德优势并不足以改变现实的困窘。在存量资源没有明显加大的情况下,新进群体就是在切割原有的利益蛋糕,其所遭到巨大阻力实在不难想像。

  问题是这样的阻力,并不仅仅表现于教育资源的分配。正因此,放弃浪漫主义的幻想,切实找到如何切分既有利益蛋糕的可行路径,是让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城市的极为现实的挑战、也是户籍改革真正得以突破的关键。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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