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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家非金融支付机构已备案 央行正制定管理细则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6月24日09:47

  6月23日,央行表示,为确保《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有效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抓紧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

  《支付业务许可证》不限制数量

  央行称,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作数量限制,鼓励所有具有资质的非金融机构在支付服务市场中平等竞争,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办法》旨在通过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遴选具备良好资信水平、较强盈利能力和一定从业经验的非金融机构进入支付服务市场。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央行表示正在抓紧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还将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形成合力,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实施有效监管。

  考虑支付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等,申请人还应符合组织机构、内控制度、风控措施、营业场所等方面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办法》实施细则中细化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和无犯罪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审批流程确定

  央行还明确了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审批流程。首先,申请人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申请符合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予以受理,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审查意见及社会监督反馈信息等,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准予成为支付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依法颁发 《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央行更强调了加强非金融机构支付行业监管的重要性,央行称,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型支付工具的相继推广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不规范行为和风险隐患也逐渐暴露。

  如客户备付金的权益保障问题、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中的违规问题、反洗钱义务的履行问题、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以及违反市场竞争规则、无序从事支付服务问题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及时加以预防和纠正。

  央行在答记者问中还介绍了美国、欧盟、韩国等经济体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方式。国际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发展较早、较快的一些国家,政府对这类市场的监管逐步从偏向于“自律的放任自流”向“强制的监督管理”转变。

  

(责任编辑: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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