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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某些公务员群体被妖魔化 取信于民不易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02日09:55
  中新网7月2日电 香港《大公报》2日刊文说,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制度这一反腐新举,本应收获掌声,未料遭遇反对、质疑。说到底,公众的质疑集中在这一制度的反腐杀伤力。而江门方面忙不迭澄清解释,也印证一个事实──在某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不足、某些公务员群体被“妖魔化”的今天,要想达至取信于民,需付出艰辛努力。

  文章摘编如下:

  以一些官员“前腐后继”和百姓民众对贪官污吏的痛恨,能够独树一帜地推出反腐新举措,本应收获掌声喝彩、好评连连。未曾料,江门市的“廉政公积金”制度一经公布,立即遭遇板砖、口水,反对、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舆论认为,纳税人已通过纳税购买了政府公务人员清正廉洁的服务,凭什么还要为廉政额外埋单?如此“廉政公积金”实际上走入了“谬赏”怪圈,一步步逼退反腐的底线。这种隔靴搔痒的“花瓶”制度无异于不靠谱的瞎折腾,不过是“变相加薪”、权力自肥的一种掩耳盗铃方式。

  说到底,公众的质疑集中在制度的杀伤力。当下,官员腐败的社会成本和反腐成本远远高于“廉政公积金”的成本。倘若江门市财政每年增加近2000万元支出,能够确保4600多名公务员的清正廉洁,公众也未必不乐意。问题是,即使纳税人愿意出钱,也未必就能“药到病除”。

  以目前的标准看,厅级干部缴存标准1600元/月,一年近2万元,如果财政同比例出资,则一年的廉政公积金为4万元,当一个腐败的交通厅长动辄受贿几百、上千万时,与腐败的吸引力相比,4万元的砝码显然太轻了。想要用这点钱管住贪官,基本上是不可能。

  其实,廉政金制度并非江门市拍脑袋想出来的独门绝技。在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类似制度已实行多年且成效良好,其基本逻辑是以“薪金担保”推动公务员廉政建设,或者叫“高薪养廉”。

  然而,熟悉中国国情的人士都十分清楚,如果简单照搬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会因为水土不服,导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尴尬。换言之,制度虽是好制度,实施的主体不同,其结果也可能完全变味。

  某种程度上,江门版“廉政金”备受诟病,其意义已超越反腐制度研讨,汹涌而来的口水和板砖背后凸显的是公众对行政行为的高度存疑。而江门方面忙不迭地澄清和解释,亦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在某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不足、某些公务员群体被“妖魔化”的今天,要想达至“取信于民”这样一个基本目标,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在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种社会土壤中衍生出来的廉政金制度,其命运大概只有几种──要么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要么是“翅膀上绑黄金的鸟儿飞不远”,要么,就变成官员按部就班领取的额外收入,而与廉政监督的初衷渐行渐远。(郑曼玲)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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