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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被爆行贿中国官员 揭秘外企行贿流行的方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7月07日17:25
  据媒体报道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被“双规”,疑为涉及中纪委调查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强生医疗)等多家医药企业医疗器械行贿案件而被举报牵扯出。

  不管是这次的强生行贿案,还是之前的西门子全球贿赂案,以及闹得沸沸扬扬的力拓案,都让人们看到:一向号称管理严格的外企,实质上却是行贿的重灾区。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一位曾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的地区销售经理刘先生还原了目前流行的几种行贿方法。

  行贿方式各有不同,有些方法很容易被追查,而另一些时候监察部门并不容易找到最后的受益者,因为这些方法从表面上看几乎堪称“完美”。

  刘先生说,一种做法是“销售员—咨询公司—客户(即受贿人)”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销售员要把贿赂款送到受贿人的手里,必须要有一个类似咨询公司的“第三方”作掩护。

  假设某外企销售员想让客户购买一套1000万元的设备,他会和客户先谈好,事成之后将给对方多少“好处费”。好处费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协商情况,既可以按照1000万元的比例来设定(1%到10%),也可以约定一个数字,如5万元或者10万元。

  随后,销售员会代表自己的公司与咨询公司签订一份“咨询服务”协议,其中涉及到一笔“咨询费”。之前约定的好处费就堂而皇之地以“咨询费”的名义打入咨询公司的账户。“至于客户怎么拿到这笔钱,我就不知道了,他总有办法。”刘先生说,一般这种事情他不会多问。

  而目前扮演这种角色的咨询公司其实也分为两种:一类是有众多咨询服务合同的大型咨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是外资(即行贿方),但从法人代表到职员安排,都很难让人发现幕后人到底是谁。

  另一种则是由受贿人自己操盘、规模很小的咨询公司,主要作用就是用来过账。这种咨询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受贿人的亲戚、朋友、同学等等。

  刘先生表示:“我当时所在的公司里,没有人提醒我们不要行贿。外企看重销售额、销售增长率。只要业绩能按时按量完成,你到底如何与客户合作,都不重要。”

  另一种常见的办法则是“承包工程”,路径大致是“外企销售—供应商—客户”。

  某外企销售人员想从一位客户那里获得一个大型的房地产布线项目,销售人员就会利用各种关系先接近客户,并约定事成之后付给对方一笔“好处费”。

  刘先生说,销售人员拿到合同后,会向一些供应商(如电线、电源等生产企业)购买配件并支付“采购款”。

  约定好的“好处费”就会在“采购款”的掩护下,一并打入到供应商的账户上。“而这些供应商恰恰就是客户指定的,款项到账后,客户会想办法取出那笔钱,至此行贿过程也就完成。”

  不管是“咨询费”还是“承包工程”,做法都比较隐蔽,既不能认定外资公司洗钱,也不能说客户“受贿”,因为这些做法很难被监察机构追查到。

  能被列入企业“管理费用”的培训、境外旅游等方式也是另一些惯用的行贿手段。外企销售从财务部门获得几万元的旅游(或培训)费用之后,就能将其中一部分现金直接塞给客户。这种做法相比“咨询费”和“承包工程”而言,经手人更少,也更隐蔽。

  当然,尽管不少销售员已经将各类贿赂手段掌握的炉火纯青,但监察机构想要彻查也并非无迹可寻。该销售经理就表示,不管怎么说,钱仍然要经过财务走账,“不少案件追查的核心就是企业的财务账目和财务经理本人。” (来源:中金在线)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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