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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镇医保将覆盖95%居民 参保人数143万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6日14:25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度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力争将参保人数提高到143万人,参保率达到95%。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数已达到89.85万人。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调动税务、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力量,做到应保尽保,力争2010年度将我市城镇职工医保覆盖面扩大至110万人。同时,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要达到143万人,参保率要达到95%。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共有24296名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平均报销比例达57%。

  会上强调,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通过各种形式使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居民年收入6倍左右,确保实现政策范围内二级以下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0%以上,门诊统筹面达60%,80%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另据介绍,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大学生以及城镇居民中未成年人(包括中小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降低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其中成年人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将年度内医保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从3.5万元提高到6万元;取消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免赔额50元的规定,全年赔偿限额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扩大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如将鼠疫、霍乱、非典等传染病普通门诊医疗保险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石芳 徐文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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